【「性工作者除罪」為何不能再等了】
官姐死了。官姐過世後,更有來自基隆、花蓮、台中、桃園的性工作者來電,表示近日警察的頻頻取締(蘇揆半年拼治安的承諾將屆前)讓她們面臨極大的恐懼。台中30多歲的應召小姐小麗半夜發簡訊來,說她因為不斷的要分辨真嫖客/釣魚的假嫖客/便衣,常緊張的全身發抖,深不知自己何時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更慘烈的是經濟代價,萬華流鶯阿珠來電說想自殺,因為朋友倒會加上負債,每天要付卡債錢莊7000元,為此她已經沒有挑客人的權利,如果警察再取締,她害怕不敢上工,錢就更籌不出來,而前公娼小語在廢娼後轉作私娼,被心存歹念的客人借錢不成放火燒傷,全身90%嚴重灼傷,後來因無力支付100多萬醫藥費,獨自回老家山上喝農藥自殺。
經濟真的不景氣!因此更讓我們覺得修法刻不容緩!掃黃的代價不只是小姐被關三天以下、或罰三萬以下,而是在這種貧富懸殊下,底層婦女的生存處境真的越來越艱難!性工作者沒有合法工作身分使用主流管道向銀行信貸,卡債、錢莊、日仔會,每月20-30分的利息已經壓的她們喘不過氣來,掃黃只是更雪上加霜;經濟拼不起來時許多小偷小盜也增加,非法讓她們個別孤立的工作環境更加危險,當生存的彈丸之地都沒有時,把她們逼向海崖!
而且,若性工作者除罪,可以增加國庫稅收數百億,可以減少警力虛耗,可以養活數十萬家庭,可以減少後台政治與不當利得,可以積極預防公共衛生,可以讓性道德壓制污名漸漸鬆綁,為何我們不採取比較務實有效的性產業政策?
【性工作者除罪修法的幾個原則】
1、娼嫖都不罰
基於合憲之基本人權、一般行為自由基本權、平等權、工作權等原則,在成年、雙方自願的情況下,從事性交易的提供者及消費者不予處罰。
基於合憲之基本人權、一般行為自由基本權、平等權、工作權等原則,在成年、雙方自願的情況下,從事性交易的提供者及消費者不予處罰。
2、社區溝通協調機制
根據國外的政策經驗顯示,「單一專區」並非務實的性產業政策。因此,「休閒工作坊」合作社的設置空間,除了從都市規劃考量外,並可參照澳洲新南威爾斯省的經驗,因地制宜,尊重和考慮個別地區的特殊性和差異性,在台灣依不同社區的容忍程度,可以採低調經營或觀光式經營。並在階段性作法中設一「社區溝通協調機制」,「休閒工作坊」合作社,有向政府提出申請的權利,而居民也有提出申訴與反對的權利,市政府可以透過「社區溝通協調機制」,讓合作社和居民有機會針對她們具體擔心的項目進行折衝討論,市政府則扮演溝通與協調者。
根據國外的政策經驗顯示,「單一專區」並非務實的性產業政策。因此,「休閒工作坊」合作社的設置空間,除了從都市規劃考量外,並可參照澳洲新南威爾斯省的經驗,因地制宜,尊重和考慮個別地區的特殊性和差異性,在台灣依不同社區的容忍程度,可以採低調經營或觀光式經營。並在階段性作法中設一「社區溝通協調機制」,「休閒工作坊」合作社,有向政府提出申請的權利,而居民也有提出申訴與反對的權利,市政府可以透過「社區溝通協調機制」,讓合作社和居民有機會針對她們具體擔心的項目進行折衝討論,市政府則扮演溝通與協調者。
3、合作社精神
依據【合作社法】第一條:
本法所稱合作社,謂依平等原則,在互助組織之基礎上,以共同經營方法謀社員經濟之利益與生活之改善,而其社員人數及股金總額均可變動之團體。
依據【合作社法】第一條:
本法所稱合作社,謂依平等原則,在互助組織之基礎上,以共同經營方法謀社員經濟之利益與生活之改善,而其社員人數及股金總額均可變動之團體。
基於勞動社合作社平等互助、利益共享的原則,公娼自救會於民87年即曾公開提出,合作社為一種進步的、避免剝削的模式,日日春協會於2002年,參與台大城鄉所夏鑄九教授等人,協同進行行政院婦權會性產業政策研究案時,也主張性工作者採取合作社的法人經營娼館模式,性工作者本身既是股東也可以是經營者、從業者,不但可以避免托拉斯式的財團介入剝削經營模式,也可避免想據此得到暴利的業主在此鑽營,或更非法惡質的綁約問題產生。因此,以性工作者為勞動主體,不管是個體戶或合作社,是我們認為最好的模式之一。
除此之外,並要求成立性工作者工會,由工會提出勞基法裡的特殊行業如何針對性工作進行勞動規範,並訂定相關之團體協約,不僅讓性工作者自主勞動,也處理與社區互動及相關配套事宜。
【性工作者除罪修法的行動方向】
中央
1. 2004年阿扁競選連任總統,在選前壓力下,民進黨總統候選人,也為過去「反娼」形象喪失選票,在日日春協會及其他社運團體共組的性工作除罪聯盟,主辦的「性工作者除罪大遊行」及各方關注下,聲明回應「針對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八十條,總部傾向支持『不處罰賣性者』,及朝『有效處理性產業政策』方向努力。」2008前,我們要持續社會行動,阿扁在,就和阿扁討,呂副上台,就跟呂總統討,促使兌現競選支票。
2. 目前日日春正積極展開「刪除社會秩序維護法八十條罰娼條款」連署,並徵詢、蒐集社會各界關心此議題的社會團體及個人,對於性工作者除罪化相關配套措施的意見。在此過程中,將凝聚社會力量,共同舉辦公聽會、社區公共論壇、國際會議等,以廣納多方意見,探討爭議焦點,形成務實政策。
3. 形成修法版本,送交行政院及立法院,展開下階段立法遊說工作。
2. 目前日日春正積極展開「刪除社會秩序維護法八十條罰娼條款」連署,並徵詢、蒐集社會各界關心此議題的社會團體及個人,對於性工作者除罪化相關配套措施的意見。在此過程中,將凝聚社會力量,共同舉辦公聽會、社區公共論壇、國際會議等,以廣納多方意見,探討爭議焦點,形成務實政策。
3. 形成修法版本,送交行政院及立法院,展開下階段立法遊說工作。
地方(台北市)
1. 每次論及北市性產業政策,馬市長總是把「性工作者除罪」的責任推給中央,表示中央不修社秩法,地方首長也無可作為。但馬執政八年下來,卻是全台掃黃最兇的縣市:估計已經有9796名娼妓被抓,拘禁底層婦女11756天,繳交罰款共4461萬元。而,我們已經詢問法律專家,台北市其實可以在不牴觸中央法令的情況下,在地方自治權限內立一個〈台北市成人性交易管理辦法〉 (暫名),讓娼嫖都不罰,對成人性交易進行有效管理。因此,我們在9/12前往市府抗議,但馬英九在與我們會面時,不願面對法理的是非問題,仍迴避其立場,還要考量其他道德爭議,變成社會爭議的政治考量。
2. 馬英九舉2002年他實地考察荷蘭性產業經驗,表示單一專區是不可行的,「一市多區」才是可能的,但要在台灣推行,就要面對社會容忍的程度。日日春表示,同意此案的諸多爭議,但馬市長自2002年考察荷蘭、及花了300萬做性產業政策研究案後,結論說要舉辦公共論壇,已經又拖了四年沒有推動,持續維持掃黃強度,對此,馬市長承諾將在卸任前,舉辦公聽會、社區公共論壇、國際會議,和以審議式民主的方式,舉辦來與台北市民溝通對話。
3. 日日春也將在年底的市長、市議員選舉中,希望推動設立〈台北市成人性交易管理辦法〉(暫名)的討論,正因此案複雜爭議,更希望在過程中能刺激更多不同社會位置的市民大眾,在性產業政策議題上的溝通對話。
【性工作者除罪 與你】
性工作者除罪對妳可能是一爭議話題,從事性工作的姊妹阿姨對妳而言可能是另一個陌生風塵世界裡的人。那麼何妨靠近,這個議題確實複雜,貼近她們的勞動,可能會讓你對小姐與客人、與老鴇的關係,有著和過去想像截然不同的認識;貼近她們的人,可能會讓你除了擔心性工作對她們帶來的身心傷害外,也有機會看見她們在底層磨難裡可以豁出去的力量;貼近她們蒙受的污名,可能會讓你驚訝性道德壓制下,卻有娼館這樣可以接納千奇百樣慾望的,讓壓制舒展的邊緣空間。
如果你在百忙之中,想對這群姊妹有更多一點的認識及幫忙,也願意給我們機會與你進行更深刻一點的溝通,我們可以和不同動力的妳發展各種不同的方式向前努力。以下是我們初步想到的幾種方式─
1. 9/30(六)-10/1(日)到前公娼館文萌樓(大同區歸綏街139號),來看看妓運鬥士官姐的影像回顧展,及紀錄片。除了官姐的15分鐘紀錄片,還有〈老查某不死〉講前公娼白蘭的故事、〈麥相害〉談流鶯與警察的生存處境、〈公娼啟示錄〉談廢娼政策的始末等。
2. 10/14(六)下午1:00-5:00在日日春辦公室(歸綏街128號),舉辦小型關心婦女權益人士的修法座談,邀請大家來溝通您對性工作者除罪的疑慮,或配套措施的意見。
3. 如果你支持性工作者除罪,歡迎你連署或表達疑慮及修法意見,並跟身邊的朋友就此議題進行溝通對話,或你願意邀日日春/性工作者前去演講,酌量支付講師費,小場無妨,我們很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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