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8日 星期三

官秀琴抗扁廢娼 力爭妓權 2006年 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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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忠翰、塗豐駿╱台北報導】「因為陳水扁要廢娼,只要阿扁辦活動,我就跟到底!」官姐十年前為了爭取公娼的工作權,向友人表達堅毅立場的這句話,至今還深深刻在朋友的心中!那一天起,只要有陳水扁出現的場合,無論颳風下雨,一定看得到官姐手持抗議標語出現在外圍場合,高喊「阿扁玩法弄權,公娼不會忘記」,也因官姐的努力,讓市府最後同意緩兩年廢娼。

賺皮肉錢養女兒

致力為性工作者爭取「除罪化」的官秀琴,出身貧困家庭,二十九年前、她二十三歲那年,因父過世,母親罹患眼疾,她為了賺取聘金籌募醫藥費,而以一萬八千元嫁給前夫,但婚後卻不如意,夫家看不起她,加上前夫外遇,逼得官姐不得不離婚,帶著小女兒離開,結束三年的婚姻。

官姐離婚後,曾帶著女兒跟哥哥從事運載豬隻的行業,微薄的薪資養不起女兒,官姐也不願一直寄人籬下,無一技之長的她決定靠自己「賺皮肉錢」,於是在二十九歲那年,到台北市萬華區下海當公娼。

大方露臉上街頭

官姐原本打算做公娼到中年後,存一筆錢自己當老闆,未料十年前當時擔任台北市長的陳水扁強勢且無預警地廢除公娼,她不願就此被剝奪工作權,決定帶領其他公娼姊妹抗爭到底,她大方露臉、秀出被警察毆打的傷口讓媒體拍攝,她不斷地向公權力挑戰,引起社會對公娼的關注,才獲得緩廢娼兩年的成果。

雖然公娼後來仍廢除了,但官姐仍致力於性工作者合法化的工作,日日春互助關懷協會秘書長王芳萍回想起官姐對抗強權的身影時,難過地說,雖然官姐離開了,但她們會秉持官姐大無畏的精神,繼續堅持下去。

官秀琴小檔案

年齡:52歲,宜蘭人
學歷:國小畢業
婚姻狀況:離婚,育有2女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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