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6日 星期二

釐清「性工作者除罪」與「性產業除罪」之議 2004年1月16日

200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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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清「性工作者除罪」與「性產業除罪」之議

內政部提案廢除社會秩序維護法內的「罰娼」條款,這樣的修法方向應該稱為「性工作者除罪」或「交易雙方除罪」,與官員和媒體口中的「性產業除罪」還有一段距離「性工作者除罪」可說是不同陣營女性主義者的難得共識,也只涉及社維法第八十條內簡單的一個條款,廢之非常容易;但「性產業除罪」卻涉及了老鴇、皮條客等「第三人」是否被允許、如何規範,甚至都市分區管制等複雜配套。我們必須先將兩者做一區分,以免各界在討論「在哪裡設置專區」等屬於後者可能面對的難題時,又以「難度極高」為由而一併犧牲前者。


罰娼不罰嫖之性別政治

回顧立法院議事紀錄,我們可以發現民國八十年制定社會秩序維護法時,是因為王令麟、陳癸淼等立委大力為男性性需求著想,以「私人行為對社會秩序無礙」為由,才刪除了內政部草案中對嫖客的罰則。當時李勝峰、謝深山委員雖曾提出從娼者也應該除罪的「一致性」「公平性」原則,但顯然因為從娼女性的利益與眾多男立委無涉,罰娼條款因而未能在混亂的議事討論中被提出重議。最後,「罰娼不罰嫖」拍版定案,造成了十多年來無數性工作者〈特別是階層最低的流鶯〉單方面地承受警察取締、媒體窺伺、人蛇控制等壓迫。

因此我們可以說「罰娼不罰嫖」的立法結果其實有點歷史的偶發性。如果當時李、謝等委員或議事主席能對法律的一致性再堅持一點,罰娼條款很有機會一併被廢除。但這個偶發性又是因為鑲嵌在一個歧視娼妓的父權機制內才得以發生。這個歧視娼妓的文化傳統,跟隨「娼妓制度」一起在人類社會存在了幾千年,絕非今天「性工作者除罪」一道法令的修改就能使之消失,而需要妓權運動更多的努力。但可以確定的是,「性工作者除罪」至少先除去了「國家」本身對從娼者的直接壓迫。這對許多〈尤其是低層的〉性工作者來說,已經是老天有眼了吧。

「性交易雙方不罰」其實早就是歐洲多數國家之現行政策,至於從中獲利的第三人之除罪,一些國家則有所保留。即便連荷蘭這個號稱最開放的國家,都是200010月才正式修改刑法,確定第三人除罪〈雖然在此之前,警方執法上已經多半彈性地容忍第三人〉。第三人的問題之所以如此棘手,很大一個原因是一般人對皮條客或媒介營利者抱持著剝削、脅迫從娼等刻板印象。這個刻版印象其來有自:因為過去許多妓女的確是被脅迫、販賣從娼,被老鴇嚴重剝削與虐待。再加上媒體再現的妓女也多是這樣的形象〈畢竟「過得不錯」的妓女礙於道德污名,不會沒事冒出頭來自我誇耀,以免被指為不知羞恥〉,於是讓性產業中的第三人合法,總有點「國家包庇危害人權」的感覺。

再思考性產業的「第三人」

不過從長遠面看來,唯有透過對性產業內的第三人也除罪,才能真正讓性交易「去特殊化」讓性工作者有安心從業的環境。性產業的第三人在今天至少包括了營業場所〈不論是私娼館、旅社、三溫暖或酒店〉的老闆、經理、馬夫、保鑣等。他們的生存靠的是性工作者製造出的剩餘價值,因此在資本主義邏輯運作下,絕對和大多數企業老闆一樣傾向「剝削」勞工1990年代末亞洲與台灣經濟危機下的性交易市場頹靡,導致業者大量引進「物美價廉」的大陸女子以刺激消費,就是同一資本邏輯全球化運作的展現。然而從勞動人權角度出發問的應該是,什麼樣程度的剝削〈工時、接客次數與工資〉是可以接受的?

筆者曾住進南部某小鎮旅社進行田野觀察,看到小旅社內的性工作者與旅館老闆,建立了平等互賴的夥伴關係。老闆負責小姐吃住及房間清潔、招待並過濾客人、觀察是否有警方臨檢等工作,小姐負責接客,從每次八百的收入中分老闆三成。這樣的契約內容是否夠合理,當然還可以再談,但我相信絕對已經比許多大企業的營收分配方式公平。在這裡我驚訝於所見的不只是一個關心員工的老闆,也是一個長期處於焦慮狀態的老闆,畢竟「第三人」觸犯的不是只關三、五天的社維法,而可能吃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法第二三一條媒介營利罪。相較於稍有能力打點警察而免於恐懼的高級應召站主持人,筆者對這位旅社老闆是同情的,也絕對支持對這樣的第三人除罪。

我們當然不會因為看到性產業機制內有「合理勞資關係」的可能,就忽略它仍經常製造壓迫的事實。極端的自由主義論調只主張懲罰造成明確「傷害」的暴力行為〈這點當然是不在話下〉,而坐視性產業內的其他形式霸權,並非本文完全支持的立場。性交易的內容既然是「性」,很難避免擁抱今日社會內各種對性與性別的偏見和歧視。例如,業者經常透過小廣告歌頌的單一化女體形象〈年輕、豐滿、順服等〉,持續操演以特定年齡、尺寸、外貌丈量女人「價值」的強勢論述。不僅鞏固了「他類」女性身體形象的污名〈如「恐龍」〉,也維繫著性化女性的霸權慣習。然而即使就這一個例子而言,性產業絕對不會是鞏固美貌迷思或性化慣習的唯一社會機制,龐大的塑身美容事業廣告以及報紙娛樂影劇版上的女星報導,在這方面可能更有殖民性的作用,單挑性產業的媒介者入罪並不公平。我們應當致力改善的是性產業內的問題,如同我們致力批判其他存有性/別歧視的職業一樣,而不是一竿子地「問題化」性產業。

總之,對性工作者的除罪,是行政立法兩院沒有理由拖延的修法第一步,也是性工作者能更平等的與顧客互動、避免黑白兩道騷擾剝削之基礎。但我們若真的支持性工作者的權益,對於她工作的場所或「事業夥伴」卻加以入罪,事實上仍是持續污名的作用,性工作者也無從公開、公平的組織工會與「老闆」協商工作合約。因此在性工作者除罪之後,第三人除罪也將是不可迴避的命題。

(本文已發表於政治大學政策論壇電子報第 97  

2012年6月24日 星期日

荷蘭妓女將組全球首個工會 2001年10月02日


2001年10月02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06:19北京時間14:19發表
荷蘭妓女將組全球首個工會
Prostitute talking to a customer

荷蘭妓女爭取與一般服務行業同等待遇

荷蘭政府解除對妓院的禁令一年後,荷蘭從事色情行業的工作者宣布,他們將會組成全球第一個妓女工會。 

自從荷蘭妓院合法化以來,妓女便一直爭取她們的專業資格獲得更多承認。



Amsterdam's red light district

荷蘭妓院去年開始合法化

昨天(10月1日)是荷蘭妓院解禁一周年,她們舉行了記者招待會,妓女協會“紅線”的成員說,她們為她們的專業在去年獲得跨進一大步而慶祝。 


作為一個業餘色情事業工作者,她們一直投訴受到銀行、保險公司所歧視。在上個月,她們與一家大銀行的訴訟取得勝訴,現在她們可以在這家銀行開正常的商業賬戶。

更制度化
色情事業制度化,為妓女帶來更多的保障--被拐賣的婦女不再在妓院非法工作﹔妓院持有人必須按照嚴格的衛生和安全標準經營﹔而且妓院需要向稅局交稅。 


當新工會在明年正式成立後,從事色情事業的男女將會享有和一般服務業雇員一樣的權利。 


她們將會屬於國家工會聯合會的成員,也會與妓院老板擬定集體的勞工協議。
“紅線”的成員說,這是最好的時機,讓他們擺脫過去妓女的污名,而開始成為現代社會中受到尊重的一員。

2012年6月23日 星期六

秦淮八豔


秦淮八豔

2007/06/25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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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八豔指明末清初在南京秦淮河畔留下淒婉愛情故事的八位才藝名妓。
明末在秦淮一帶的八個名妓,有兩個版本:

顧橫波 馬湘蘭 李香君 柳如是 董小宛 卞玉京 寇湄 鄭妥娘

李香君 李貞麗 王月 寇湄 陳圓圓 楊宛 王微 柳如是


秦淮八豔的事迹,最先見於余懷的《板橋雜記.》分別寫了顧橫波、董小宛、卞玉京、李香君、寇白門、馬湘蘭等六人。後人又加入柳如是、陳圓圓而稱爲八豔。

她們八人有幾個共同點,首先都具有愛國的民族氣節;秦淮八豔除馬湘蘭以外,其他人都經曆了由明到清的改朝換代的大動亂。當時好多明朝的貪官貪生怕死,賣國求榮,而和他們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秦淮八豔雖然是被壓迫在社會最底層的婦女,在國家存亡的危難時刻,卻能表現出崇高的民族節氣。然後呢,她們在詩詞和繪畫方面都有很高的造詣。她們八人個個能詩會畫,只是大部分已經散失,只有柳如是作品保留下來較多,她們創作勤奮,努力表達自己的生活感受。

故宮博物館曾展出了馬湘蘭的蘭花長卷,無錫博物院也曾在南京展出了董小宛的蝴蝶圖;最後一點就是她們對愛情和友誼十分忠誠。秦淮八豔都是被逼上青樓的。有誰想過這樣的賣笑生涯呢?她們無不想找一位情投意合的如意郎君終生厮守,可他們的從良,總是以愛情和友誼爲擇偶標準,但是卻曆經坎坷。這固然是當時社會婦女的悲劇,也體現了她們自身高尚的品質。

明朝末年,以色貌才氣而名冠秦淮河的金陵八豔幾乎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當時文人墨客慕名而來者何止百千?諸多叱咤風雲的曆史人物的命運皆與她們有著重大關係。美女愛英雄,妓女愛才子。她們的豔麗不僅令凡俗之人動心,更令許多英雄才子爲之神魂顛倒,乃至曆史隨之改變。

明末的秦淮河一派勾欄瓦肆,歌舞升平,笙歌徹夜的景象。其中青樓林立,盡是風塵女子的世界,俨然成爲明代最爲繁華的歌舞地。許多青樓都收留有父母雙亡,孤苦無依的童女。她們教其琴棋書畫,詩詞歌舞。待其長成後便成爲青樓中的招牌。金陵八豔柳如是、李香君、卞玉京、鄭妥娘、顧眉生、寇白門、陳圓圓、董小宛皆是由雛妓養成至秦淮河一“絕色”的。

八豔不僅個個相貌身材一流,而且詩詞歌舞樣樣精通,更難能可貴的是她們關心天下大事,與繼東林黨之後的複社文人來往密切,指點江山,激昂文字,當真巾帼不讓須眉。她們中的李香君,卞玉京,董小宛與金陵四公子中的侯方域,方以智,冒襄的風流韻事被時人傳爲美談。

豈知金陵四公子在當時文壇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他們成立的複社是繼東林黨之後又一重要的帶有政治色彩的文學社團。金陵四公子均是名門望族書香門第之後,詩詞文章一流。其中方以智文武雙全,爲大明朝作過很多貢獻。他任崇祯帝翰林院檢。明亡後他爲光複明朝而奔走,任南明永王定王的講官,永曆帝的宰相。當清朝一統天下成定局之後,他又積極籌備反清複明活動。當時慕其名而投奔者成千上萬,其孫方苞便是後來桐城派的鼻祖。

八豔中的柳如是,顧眉生,寇白門後來都從良跟隨明末的曆史名臣。明亡後,八豔中許多人都因政治原因而遭追捕。陳圓圓,董小宛也由此出現在當時叱咤風雲的曆史人物的生命中。

當時明末將領吳三桂投在闖王李自成的麾下。他控制著長城要塞,抵禦清兵,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陳圓圓被獻與吳三桂受盡恩寵。兩人感情笃深。後來李自成麾下另一將搶奪陳圓圓。吳三桂迷戀與她,因此大怒道:“我手握重兵竟連一女子也保護不了!”將軍一怒爲紅顔,自此吳三桂起兵投清倒戈相向。農民軍畢竟難敵訓練有素的正規軍,清軍入關,如風卷殘雲般將其殲滅。李自成功敗垂成,成爲曆史上的悲劇英雄。清統一天下後,吳三桂因其功高而被封爲西南潘王。若當時陳圓圓未被搶,吳三桂未必會倒戈相向,曆史上是否真會有大清朝還未可知。

"董小宛與清順治帝的愛情更是驚天動地。清軍入關之時董小宛已從良嫁了冒襄。冒襄是金陵四公子之一,家財萬貫,文章才貌都是無可挑剔的。董小宛本就可幸福安穩地度過一生,不想偏遇豫王多铎兵下江南。他早已聽聞過金陵八豔之名。於是設法構陷冒襄,搶走董小宛。後又將董小宛獻給順治帝。順治得了董小宛就像得了稀世珍寶一樣,當真寵幸有加。竟在半年之內冊封其爲董鄂妃。豈知在當時由剛入宮到被封爲妃子一般人至少需要三年。董小宛在半年內被封爲妃在清史上怕也是絕無僅有的。她對這一切卻不怎麽在意,只挂念冒襄。這反使順治對她更著迷,不思朝政。豫王多铎怕董小宛得寵後伺機報仇,便先下手爲強向孝莊皇太後參奏,攻擊陷害她。孝莊皇太後終爲所動,下旨令董小宛出家當尼姑。董小宛做尼姑後也不怎麽悲傷,反倒清靜自在。但順治帝卻難以割舍,思念日深。她病逝後,順治便看破紅塵,落發爲僧。一代君王就這樣做了和尚。若董小宛未被逐,那麽清史又將怎樣演下去呢?順治帝自是不會出家做和尚的了。"

此係傳說,不可信,請看董小宛的詞條。

金陵八豔,色冠一方,她們的命運與帝王將相緊連在一起。許多曆史事件的背後,帝王將相的許多令常人難以理解詭異出格的行爲都可從她們的命運中找到答案。英雄愛美女,金陵八豔之豔,可謂豔之極至!

一、風骨嶒峻柳如是 
柳如是是活動於明清易代之際的著名歌妓才女,她個性堅強,正直聰慧,魄力奇偉,聲名不亞於李香君、卞玉京和顧眉生。柳如是名是,字如是,小字蘼蕪,本名愛柳,因讀辛棄疾詞:“我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見我應如是”,故自號如是;後又稱“河東君”、“蘼蕪君”。

她是嘉興人,生於明萬曆五十年,幼即聰慧好學,但由於家貧,從小就被掠賣到吳江爲婢,妙齡時墜入章台,易名柳隱,在亂世風塵中往來於江浙金陵之間。由於她美豔絕代,才氣過人,遂成秦淮名姬。她留下了不少值得傳頌的轶事佳話和頗有文采的詩稿《湖上草》、《戊寅卓》與尺牍。

柳如是曾與南明複社領袖張縛、陳子龍友好,與陳情投意合,但陳在抗清起義中不幸戰敗而死。柳氏擇婿要求很高,許多名士求婚她都看不中,有的只停留在友誼階段。最後於崇祯十四年她20余歲時,嫁給了年過半百的東林領袖、文名頗著的大官僚錢謙益。錢氏娶柳後,爲她在虞山蓋了壯觀華麗的“绛雲樓”和“紅豆館”,金屋藏嬌。柳氏後生有一女。有“紅學“者認爲,曹雪芹設計的绛雲軒是來自柳氏的绛雲樓。

當崇祯帝自缢,清軍占領北京後,南京建成了弘光小朝廷,柳如是支持錢謙益當了南明的禮部尚書。不久清軍南下,當兵臨城下時,柳氏勸錢與其一起投水殉國,錢沈思無語,最後走下水池試了一下水,說:“水太冷,不能下”。柳氏“奮身欲沈池水中”,卻給錢氏硬托住了。於是錢便腼顔迎降了。錢降清去北京,柳氏留在南京不去。錢做了清朝的禮部侍郎兼翰林學士,由於受柳氏影響,半年後便稱病辭歸。後來又因案件株連,吃了兩次官司。柳如是在病中代他賄賂營救出獄,並鼓勵他與尚在抵抗的鄭成功、張煌言、瞿式耜、魏耕等聯係。柳氏並盡全力資助,慰勞抗清義軍,這些都表現出她強烈的愛國民族氣節。錢謙益降清,本應爲後世所诟病,但賴有柳如是的義行,而沖淡了人們對他的反感。

郁達夫在《娛霞雜載》中錄有柳如是的《春日我聞室》一詩。就文學和藝術才華,她可以稱爲“秦淮八豔”這首。著名學者陳寅恪讀過她的詩詞後,“亦有瞠目結舌”之感,對柳如是的“清詞麗句”十分敬佩。清人認爲她的尺牍“豔過六朝,情深班蔡”。柳氏還精通音律,長袖善舞,書畫也負名氣,她的畫娴熟簡約,清麗有致;書法深得後人贊賞,稱其爲“鐵腕懷銀鈎,曾將妙蹤收”。

1666年錢氏去世後,鄉裏族人聚衆欲奪其房産,柳氏爲了保護錢家産業,竟用縷帛結項自盡。惡棍們雖被嚇走,一代才女卻這樣結束了一生。柳氏死後葬於虞山佛水山莊。

二、傾國名姬陳圓圓
陳圓圓本爲昆山歌妓,曾寓居過秦淮,由於她色藝超群,更與重大曆史事件相係,所以清人便將她列入了“秦淮八豔”之中。陳圓圓原姓邢,名沅,字圓圓,又字畹芳,幼從養母陳氏,故改姓陳。她殊色秀容,花明雪豔,能歌善舞,色藝冠時。

崇祯末年,李自成的農民起義軍威震朝廷,崇祯帝日夜不安。外戚嘉定伯周奎欲給帝尋求絕色美女,以舒解皇帝的憂慮之心,遂遺田妃的哥哥田畹下江南覓豔。田畹尋得陳圓圓後,被其姿色醉迷,遂私下占爲己有。不久李自成的隊伍逼近京師,崇祯帝急召吳三桂鎮山海關。田畹對農民起義軍整日憂心惶惶,便設盛筵爲吳三桂餞行,圓圓率歌隊進廳堂表演。吳三桂見圓圓後,神馳心蕩,高興得摟著圓圓陪酒。酒過三巡警報突起,田畹恐惶地上前對吳曰:“寇至,將若何?”吳三桂說:“能以圓圓見贈,吾首先保護君家無恙。”未等田畹回答,吳三桂即帶圓圓拜辭。吳三桂在其督理禦營的父親勸說下,將圓圓留在京城府中,以防同行招惹是非讓皇帝知道。

李自成打進北京後,吳三桂的父親投降了起義軍,陳圓圓被李之部下所掠。當吳三桂答應投降李自成時,聞圓圓已被李之部將所占,沖冠大怒,高叫“大丈夫不能自保其室何生爲?”遂投降了清軍與農民軍開戰。這就是吳梅村在《圓圓曲》中所曰:“恸哭六軍俱缟素,沖冠一怒爲紅顔”

李自成戰敗後,將吳之父及家中38口全部殺死,然後棄京出走。吳三桂抱著殺父奪妻之仇,晝夜追殺農民軍到山西。此時吳的部將在京城搜尋到陳圓圓,飛騎傳送,自引吳三桂帶著陳圓圓由秦入蜀,然後獨占雲南。吳氏進爵雲南王後,欲將圓圓立爲正妃,圓圓托故辭退,吳三桂別娶。不想所娶正妃悍妒,對吳的愛姬多加陷害冤殺,圓圓遂獨居別院。圓圓失寵後對吳漸漸離心,吳曾陰謀殺她,圓圓得悉後,遂乞削發爲尼,從此在五華山華國寺長齋繡佛。

後來吳三桂在雲南宣布獨立,康熙帝出兵雲南,1681年冬昆明城破,吳三桂死後,陳圓圓亦自沈於寺外蓮花池,死後葬於池側。直至清末,寺中還藏有陳圓圓小影二幀,池畔留有石刻詩。

三、豔豔風塵董小宛
董小宛是明末有名的秦淮八豔之一,董小宛,名白,一字青蓮,別號青蓮女史,她的名與字均因仰慕李白而起。她聰明靈秀,神姿豔發,窈窕婵娟,爲秦淮舊院女子中的一流人物。她的姿色曾引起一群名公巨卿、豪紳商賈的明爭暗鬥。但這個流落風塵的女子鄙視權貴,巧與周旋,勇於鬥爭。而明末四才子之一冒辟疆富於才氣、風流倜傥,兩人一見鍾情。冒辟疆容貌俊美,風度潇灑,人稱“美少年”,是複社中一位才子。

小宛入冒氏之門後,與冒家上下相處得非常和諧。馬恭人(辟疆母)和蘇元芳(辟疆妻)特別喜歡小宛,而小宛也很恭敬順從,服侍她們比婢女還要用心。閑暇時,小宛與辟疆常坐在畫苑書房中,潑墨揮毫,賞花品茗,評論山水,鑒別金石。小宛初進冒家,仿鍾繇帖,學曹娥碑,每天寫幾千字,既不錯字,也不漏字。

小宛還曾代替辟疆給親戚朋友書寫小楷扇面。從前在蘇州的時候,小宛曾經學過一段時間繪畫,能夠畫小叢寒樹,筆墨楚楚動人。她15歲時畫的《彩蝶圖》現收藏在無錫市博物館,上有小宛題詞,並有二方圖章印記,還有近人評價很高的題詩。小宛的畫傳世絕少,該圖是一幅難得見到的佳作。到如臯後,她保持著對繪畫的特殊愛好,時時展玩新得長卷小軸或家中舊藏。

小宛最令人折服的,是把瑣碎的日常生活過得浪漫美麗,饒有情致。小宛天性淡泊,不嗜好肥美甘甜的食物。用一小壺茶煮米飯,再佐以一兩碟水菜香豉,就是她的一餐。辟疆飯量喜歡吃甜食、海味和臘制熏制的食品。小宛深知辟疆的口味,她爲辟疆制作的美食鮮潔可口,花樣繁多。如釀饴爲露,酒後用白瓷杯盛出幾十種花露,不要說用口品嘗,單那五色浮動,奇香四溢,就足以消渴解酲。在喝茶方面,小宛和辟疆有共同的嗜好。他們常常是一人一壺,在花前月下默默相對,細細品嘗茶的色香性情。

小宛經常研究食譜,看到哪裏有奇異的風味,就去訪求它的制作方法,用自己的慧心巧手做出來。現在人們常吃的虎皮肉,即走油肉,就是董小宛的發明,因此,它還有一個鮮爲人知的名字叫“董肉”,這個菜名雖然有些唐突美人,但和“東坡肉”倒是相映成趣。另外,小宛還善於制作糖點,她在秦淮時曾用芝麻、炒面、饴糖、松子、桃仁和麻油作爲原料制成酥糖,切成長五分、寬三分、厚一分的方塊,這種酥糖外黃內酥,甜而不膩,人們稱爲“董糖”,現在的揚州名點灌香董糖(也叫寸金董糖)、卷酥董糖(也叫芝麻酥糖)和如臯水明樓牌董糖都是名揚海內的土特産。有人把董小宛和伊尹、易牙、太和公、膳祖、梵正、劉娘子、宋五嫂、蕭美人、王小余列爲我國古代十大名廚,恐不爲過。

月色如水,最爲小宛所傾心。夏夜納涼,小宛喜歡背誦唐人詠月及流螢、纨扇詩。爲領略月色之美,她常隨著月亮的升沈移動幾榻。半夜回到室內,她仍要推開窗戶,讓月光徘徊於枕簟之間。月亮西去,她又卷起簾栊,倚窗而望,戀戀不舍,還常常反複回環地念誦李賀的詩句“月漉漉,波煙玉”。“我和你一年四季當中,都愛領略這皎潔月色,仙路禅關也就在靜中打通。”小宛就是這樣在自然平實的日常生活中領略精微雅致的文化趣味,在卑微的生命中企慕超脫和清澄的詩意人生。

辟疆說自己一生的清福都在和小宛共同生活的九年中享盡。這清福也包括靜坐香閣,細品名香。辟疆最欣賞“橫隔沈”,這是一種內質堅致而紋理呈橫向的沈香。小宛最珍愛東莞人視爲絕品的“女兒香”,他們還蓄有不少“蓬萊香”。辟疆曾從江南覓得一種味如芳蘭的“生黃香”,他拿了一兩塊給廣東朋友黎遂球鑒賞,黎遂球歎爲觀止。小宛還用從內府獲得的西洋香方子制作過百枚香丸。他們講究品香時的情調。寒夜小室,玉帏四垂,點燃兩三枝紅燭,在幾只宣德爐內燃沈香,靜參鼻觀,就好像進入了蕊珠衆香深處。

四、俠肝義膽李香君 
在明末那個非常墮落的年代,大部分的朝庭大臣麻木得已感覺不到他們所面對的局勢,正日益變得內憂外患。而南京秦淮河畔,那一座座香濃衣翠的繡樓裏,卻生活著一群對明朝的前途甚感憂心的紅塵女子。

位於鈔庫街中段的媚香樓,就是這些繡樓中的一座。它的主人歌妓李香君,是一個家喻戶曉式的人物。其實,在當時的秦淮八豔中,李香君的名氣並沒有柳如是或陳圓圓那麽大。而現在漫步秦淮舊巷,能找到的繡樓也只剩下這一座了。這是一座兩層高的繡樓,樓梯狹窄,行走的腳步聲,透過樓板清晰地向上傳去。崇祯十二年的秋天,年僅21歲,但已名聞四方的複社四公子之一侯方域,剛從河南商丘來到南京,便抛開即將開始的鄉試,直接走上了這架暗紅色的樓梯。

那一年,李香君正當十六歲花季妙齡,“溫柔纖小,才陪玳瑁之筵,宛轉嬌羞,未入芙蓉之帳。”她坐在繡簾挂落的花格窗前,遙望著秦淮河,她在等待她夢中的愛情。當侯方域蓦然出現在她的面前時,她一定感覺到了她所期待的姻緣已經來臨。這本應是一段才子佳人式的風花雪月,只是可惜選錯了時代背景。隨著滿清鐵蹄的入關,明朝大廈快速地坍塌。朱氏親王倉皇南渡,在一片烏煙瘴氣中,在南京匆匆地成立了南明政權。

複社的死對頭阮大铖,抓住了這個機會,從金陵的深巷中走了出來。他投靠南明佞臣馬士英,出現在政治舞台的前台。阮大铖本是一個被清流階層所唾棄的人物,但他還是想改頭換面。於是,他企圖用金錢收買侯方域,來達到他個人的政治目的。這一伎倆,很快就被才識過人的李香君識破。她堅決拒絕了阮大铖的金錢誘惑,並要求侯方域立即與之斷絕關係,劃清界限。老羞成怒的阮大铖,用卑鄙的手段進行報複。侯方域無奈,揮淚離開了南京,這段短暫的愛情也倉促地畫上了一個傷感的句號。

不管侯方域後來的表現如何,應該說,李香君在自己的愛情生活中,是無可非議的。事後,她還是在這座繡樓上,對友人深深地感歎道:“田公豈異於阮公乎?吾向之贊侯公子者謂何?今乃利其金而赴之,是妾賣公子矣!”對愛情的追求如此堅貞,且是發生在一個秦淮歌妓的身上,實屬難得。

清順治三年(公元1646年),南京失陷,南明成了一團曆史中的泡影。對於李香君來說,她所生存的外部環境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她所追求的愛情最終也因侯方域的北返而破滅。這個在書本上被標榜爲有報國之志的名士,曾經的官宦子弟侯方域,在政治氣節上,並沒有堅守多久,他於順治八年又參加了由清朝組織的科舉考試,結果又一次以失敗而告終。在愛情生活上,他也沒有像《桃花扇》中所寫,在棲霞山與李香君重逢。再翻讀侯方域的人生曆程,他應該是一個很失敗的人。

順治十二年(1655年)的暮春,滿樹的桃花已經凋謝,落紅遍地。李香君悄悄地合上了那把題有侯方域詩句的扇子,淒切地收拾好行裝,與過去訣別。她獨自來到棲霞山下,在一座寂靜的道觀裏,出家爲道士。史書言,李香君後不知所終。

五、俠骨芳心顧眉生
明末清初鼎鼎大名的“秦淮八豔”中,顧橫波是地位最顯赫的一位,她曾堂皇受诰封爲“一品夫人”,柳如是陳圓圓亦有不及;同時,她也是最受爭議的一位----據說先有一位與她私訂終身的才子由於她的背盟殉情而死,後來她那仕於明朝晚節不保的丈夫龔鼎孳每謂人曰“我願欲死,奈小妾不肯何”,俨然一個紅顔禍水,不是害人性命就是毀人名節,與多數人印象中“秦淮八豔”的俠骨柔腸,深明大義迥然有異。著名史家孟森先生嘗作《橫波夫人考》一文,對龔顧之人品大大不以爲然,認爲夫婦二人皆是勢利無恥之徒,利欲熏心之輩。曾被譽爲““禮賢愛士,俠內峻嶒”的橫波夫人,真就如此不堪嗎?

顧橫波,生於1619年,本名顧媚,字眉生,又名顧眉,號橫波,又號智珠、善才君,亦號梅生,人稱“橫波夫人”,婚後改名徐善持,上元(今南京)人。據《板橋雜記》記載,顧橫波“莊妍靓雅,風度超群。鬓發如雲,桃花滿面;弓彎纖小,腰支輕亞”,她通曉文史,工於詩畫,所繪山水天然秀絕,尤其善畫蘭花,十七歲時所繪《蘭花圖》扇面今藏於故宮博物院中,十八歲與李香君、王月等人一同參加揚州名士鄭元勳在南京結社的“蘭社”,時人以其畫風追步馬守真(即出生較早的馬湘蘭,也是秦淮八豔之一,明代知名女畫家,尤善畫蘭),而姿容勝之,推爲南曲第一。(南曲,泛指賣藝不賣身的江南名妓)又精音律,嘗反串小生與董小宛合演《西樓記》《教子》。

顧橫波居於眉樓,“绮窗繡,牙簽玉軸,堆列幾案;瑤琴錦瑟,陳設左右,香煙缭繞,檐馬丁當”,時人戲稱“迷樓”----有人謂“迷樓”係指顧橫波風流迷人,訪者無不神魂顛倒,實屬望文生義。“迷樓”本係隋炀帝時建於揚州的別院,因該處“曲折幽深,閣樓錯落,軒簾掩映,互相連屬,如仙人遊”, 故名“迷樓”。以“迷樓”戲稱“眉樓”,始作俑者的余懷係江南才士,當時又正對橫波一往情深,所言當爲褒意,指“眉樓”建築巧奪天工,布置匠心獨具,觀之仿同仙境。此譽一出,即不胫而走,廣爲延用。顧橫波個性豪爽不羁,有男兒風,在秦淮八豔中與柳如是較像,時人嘗以曰“眉兄”呼之,頗似柳如是之自稱爲“弟”。但較之柳,又多幾分任性嫉俗。

相傳當時的理學家黃道周(後抗清殉節於江西)嘗以“目中有妓,心中無妓”自诩,東林諸生乃趁其酒醉時請橫波去衣共榻,試試他是否真有柳下惠的本事。這個傳聞未必盡實,卻反映出時人眼中顧橫波不以世俗禮教爲意的作風。她的這種我行我素,毫不在乎世人眼光的作風,恐怕是她後來能與江左才子龔鼎孳緣定三生比翼齊飛的重要原因,然而她的備受爭議在某種程度上也是這種個性招來的惡果。顧橫波才貌雙絕,有“南曲第一”之稱,自然廣受風流名士們的青睐,以致眉樓門庭若市,幾乎宴無虛日,常得眉樓邀宴者謂“眉樓客”,俨然成爲一種風雅的標志,而江南諸多文宴,亦每以顧眉生缺席爲憾。

六、長齋繡佛卞玉京
卞玉京名賽,又名賽賽,因後來自號“玉京道人”,習稱玉京。她出身於秦淮官宦之家,姐妹二人,因父早亡,二人淪落爲歌妓,卞賽詩琴書畫無所不能,尤擅小楷,還通文史。她的繪畫藝技娴熟,落筆如行雲,“一落筆盡十余紙”喜畫風枝袅娜,尤善畫蘭。18歲時遊吳門,居虎丘,往來於秦淮與蘇州之間,是明末清初的一位秦淮著名歌妓。卞賽一般見客不善酬對,但如遇佳人知音,則談吐如雲,令人傾倒。

卞賽曾與明末清初的著名詩人吳梅村有過一段姻緣。崇祯十四年春,吳梅村在南京水西門外的勝楚樓上餞送胞兄吳志衍赴任成都知府,在這裏他遇見了前來爲吳志衍送行的卞賽姐妹,看到卞賽那高貴脫俗而又含有幾分憂郁的氣質,不由想到江南盛傳的兩句詩:“酒垆尋卞賽,花底出陳圓”。席間吳又對卞賽的文才進行了探試,令吳不由傾倒,以後二人交往頻繁,感情漸深。後來吳在長幹裏寓所得到卞的一書簡,知道卞想嫁給他,心裏很矛盾。因吳聽到一消息,崇祯帝的寵妃田氏的哥哥田畹最近來金陵選妃,已看中陳圓圓與卞賽等。吳在權勢赫赫的國舅前膽怯了,只在卞賽的寓所吹了幾首曲子便淒然離去。

二年後,卞賽嫁給了一諸侯,因不得意,遂將侍女柔柔進奉之,自己乞身下發,在蘇州出家當了女道士,依附於70余歲的名醫鄭保禦,鄭築別宮資之。卞賽長齋繡佛,持課誦戒律甚嚴,爲報鄭氏之恩,用三年時間爲鄭氏刺舌血書《法華經》

此時吳梅村當了清朝的官,心情頹傷。順治七年的一天,卞賽在錢謙益家裏看到了吳的《琴河感舊》四首詩,方知吳對她的思念。數月後二人在太倉終於相見,卞賽爲吳氏操琴,吳感懷不已,寫了《聽女道士卞玉京彈琴歌》贈之,詩中道出了卞在這十年中的情景,點出了清軍下江南、玉京“弦索冷無聲”,一派淒涼狀況。卞賽後來隱居無錫惠山,十余年後病逝,葬於惠山柢陀庵錦樹林。

七、風流女俠寇白門 
寇白門名湄,字白門,是明末清初的秦淮八豔之一。《板橋雜記》曰:白門娟娟靜美;跌宕風流,能度曲,善畫蘭,相知拈韻,能吟詩,然滑易不能竟學。正由於白門爲人單純不圓滑,而決定了她在婚戀上的悲劇。

崇祯十五年暮春,聲勢顯赫的功臣保國公朱國弼,在差役的護擁下來到了鈔庫街寇家,幾次交往後,白門對他留下了良好印象,斯文有禮,溫柔親切,所以在朱氏提出婚娶時便一口同意。是年秋夜,17歲的寇白門濃妝重彩地登上了花轎。明代金陵的樂籍女子,脫籍從良或婚娶都必須在夜間進行,這是當時的風俗。朱國弼爲了顯示威風和隆重,特派5000名手執紅燈的士兵從武定橋開始,沿途肅立到內橋朱府,盛況空前,成爲明代南京最大的一次迎親場面。

朱國弼實際上是一個圓滑狡黠的官僚,他迎娶寇白門是一時的需要,數月後他那儇薄寡情便漸暴露,遂將寇氏丟一邊,依舊走馬於章台柳巷之間。1645年清軍南下。朱國弼投降了清朝,不久入京師,又被清廷軟禁。朱氏欲將連寇白門在內的歌姬婢女一起賣掉,白門對朱雲:“若賣妾所得不過數百金……若使妾南歸,一月之間當得萬金以報公。”朱思忖後遂答允,寇白門短衣匹馬帶著婢女鬥兒歸返金陵。寇氏在舊院姊妹幫助下籌集了20000兩銀子將朱國弼贖釋。這時朱氏想重圓好夢,但被寇氏拒絕,她說:“當年你用銀子贖我脫籍,如今我也用銀子將你贖回”當可了結。

寇氏歸金陵後,人稱之女俠,她“築園亭,結賓客,日與文人騷客相往還,酒酣耳熱,或歌或哭,亦自歎美人之遲幕,嗟紅豆之飄零”。後又從揚州某孝廉,不得意複還金陵,最後流落樂籍病死。當時文壇祭酒的東林領袖錢謙益作《寇白門》詩追悼曰:“寇家姊妹總芳菲,十八年來花信迷,今日秦淮恐相值,防他紅淚一沾衣。叢殘紅粉念君恩,女俠誰知寇白門?黃土蓋棺心未死,香丸一縷是芳魂。”

八、才華橫溢馬湘蘭
馬湘蘭(1548——1604)可以稱爲明代的女詩人、女畫家。據《秦淮廣記》載,她名守真,字湘蘭,小字玄兒,又字月嬌,因在家中排行第四,人稱“四娘”。她秉性靈秀,能詩善畫,尤擅畫蘭竹,故有“湘蘭”著稱。她相貌雖不出衆,“姿首如常人”,但“神情開滌,濯濯如春柳早莺,吐辭流盼,巧伺人意”。

馬氏在繪畫上造詣很高,當年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曾接連三次爲《馬湘蘭畫蘭長卷》題詩,共7句,記載在曹寅的《棟亭集》裏。《曆代畫史彙傳》中評價她的畫技是“蘭仿子固,竹法仲姬,俱能襲其韻”。在北京故宮的書畫精品中也間雜著馬氏的蘭花冊頁,發著獨異的光彩,她的繪畫在國外一直被視爲珍品。在文學上馬氏亦頗具才華,曾撰有《湘蘭子集》詩二卷和《三生傳》劇本。馬氏多才多藝,還通音律,擅歌舞,並能自編自導戲劇。在教坊中她所教的戲班,能演出“西廂記全本”,隨其學技者,備得真傳。

馬氏生長於南京,自幼不幸淪落風塵,但她爲人曠達,性望輕俠,常揮金以濟少年。她的居處爲秦淮勝處,慕名求訪者甚多,與江南才子王稚登交誼甚笃,她給王稚登的書信收藏在《曆代名媛書簡》中。在王稚登70大壽時,馬氏集資買船載歌妓數十人,前往蘇州置酒祝壽,“宴飲累月,歌舞達旦”,歸後一病不起,最後強撐沐浴以禮佛端坐而逝,年57歲。馬氏死後葬在其宅第,今白鹭州洲公園的碧峰寺附近。

2012年6月20日 星期三

法國廢娼 買春可囚半年 2011年12月08日




法國廢娼 買春可囚半年

等同「向女性施暴」 賣淫擬不罰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international/20111208/33872588




法國國會通過決議,將使買春非法化。性工作者戴面具抗議。路透

【蔡佳慧╱綜合外電報導】向來對性抱持開放態度的法國,將邁向「無娼社會」!法國國會前天通過廢除娼妓決議案,將正式立法向嫖客開罰,建議刑責包括6個月刑期及3千歐元(約12萬元台幣)罰款。

拉皮條可判7年

國際媒體報導,這項不具約束力的決議案指出,在「買春顯然成為歐洲慣例」之際,法國應該尋求邁向「無娼社會」,性工作「不應該被認定為職業活動」。執政黨議員吉佛伊說,各黨已就廢娼議題達成共識,「十分之九的妓女都是人口走私受害者」、「從今以後,娼妓問題將被視為向女性施暴,這是眾所不容的」。1999年瑞典政府也進行類似立法,買春有罪,賣淫則無罪。

目前法國性工作者人數約2萬。據現行法律規範,雖然政府主張廢除娼妓,但除非違反公共秩序,否則賣淫不構成犯罪。嫖客方面,只有在向未成年人或因病導致「特別容易受害」者買春時,才會面臨刑責。至於拉皮條則有罪,最高可判7年,每年判刑確立者近千人。



歐洲娼嫖各國立場

控「剝奪工作權」

前天數十名性工作者和支持者,在國會外高舉「性工作也是工作」等標語抗議,聲稱將買春刑事化將「剝奪妓女賴以為生的工作、讓嫖客對妓女施展更大權力,並迫使妓女投向老鴇懷抱」。一名參與抗議的男子,自稱是「反對奴役」的恩客說:「假使我認為這些妓女受到奴役,我就不可能持續買春。」  

2012年6月17日 星期日

最早掃黃的中國皇帝:明宣宗禁止官員攜妓宿娼


最早掃黃的中國皇帝:明宣宗禁止官員攜妓宿娼

2012-02-09 09:29:15 羊城晚報 【
    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建都金陵後,在秦淮河畔設置了“國營妓院”,稱大院,後稱舊院。相傳朱元璋還曾親自為大院題寫過對聯: 
    此地有佳山佳水,佳風佳月;更兼有佳人佳事,添韆鞦佳語。世間多癡男癡女,癡心癡夢;況復多癡情癡意,是幾輩癡人。
   
這些妓院遍佈南京各通衢鬧市,其名曰:來賓、重譯、清江、石城、鶴鳴、醉仙、集賢、謳歌、鼓腹、輕煙、淡粉、梅妍、翠柳、南市、北市,內設官妓,供官僚士大夫猜拳行令、點歌賞舞。

    妓院如此繁盛,從而滋長了浮華世風。當時的文人名士,富商大賈,普遍以狎妓宿娼為風流韻事,這成為當時一種社會風氣。

    當時的嫖客大概分為以下幾種:文雅的士大夫、普通的狎客、單純的嫖客。娼妓也分幾種:宮妓、營妓、家妓、暗娼;藝妓則分為歌妓、樂妓、酒妓。

    暗娼(私娼),純以色相誘人,過的全是皮肉生涯,沒有文學、繪畫、音樂的修養,更遑論詩詞歌賦、琴棋書畫、吹拉彈唱之類的技藝。如今所謂“小姐”者,亦復如是。

    許多達官顯貴不問朝政國事,沉溺于歌舞昇平、燈紅酒綠之中;一些名流賢達狎妓冶遊、尋歡作樂,讓秦淮河的胭脂氣濃得幾乎化不開來。風度翩翩的志士才子與風情萬種的歌伎名媛,演繹了不少刻骨銘心的風流韻事,也發生過令人感傷的世間悲劇。
   
難怪有人說明朝“忠臣不如叛臣多,名將不如名妓多”。士大夫的沉淪和喜好,也在客觀上
加劇了妓院繁盛。明代中後期,花榜也流行開來。
   
花榜興起于宋朝,到了元代和明初已不多見,但明代中期以後,花榜又再次盛行起來。所謂“花榜”,就是按照一定的標準,品評妓女的形體容貌和風情才藝。這和現在的選美有相似之處。
   
後來,還出現了研究、評價妓女的《嫖經》,成為當時的狎妓指南。由此看來,明朝人開青樓則是一種主流文化了。到了明朝中葉娼妓越來越盛,妓女滿布天下,大都會有數以千計之多,就是窮鄉僻壤,也不乏其人。
  
 娼妓業的發達,慢慢讓統治者終於感覺到其對社會制度的腐蝕。這個皇帝就是明宣宗朱瞻基。明宣宗朱瞻基是明仁宗的長子,生於建文元年(1399年),是一位能文能武的明君。

    朱瞻基稱帝時,國家政綱鬆弛,官員日益腐敗淫逸,終日紙醉金迷,縱情享樂。為了挽救逐漸衰敗的國家,西元1429年,朱瞻基發動了中國第一次大規模的掃黃運動。
 
  他下令查封了北京和其他大城市的大批妓院,廢除了原有的官妓制度,禁止官員攜妓宿娼。但對民間娼妓業卻沒有什麼限制。
  
 當時朱瞻基的掃黃主旨,是為了鞏固帝業不被顛覆,官吏不嫖娼,使所謂“父母官”的形象更為正面。因此,此次掃黃只對官員們起了一點威懾作用而已,卻沒有真正禁止娼妓業。
 
 讓朱瞻基沒有料到的是,針對他的掃黃運動,官吏們也想好了對策,他們根據官職大小,開始娶妻納妾,以解決性的需求問題。這樣,明宣宗的掃黃運動,最終以失敗告終。

中國古代皇帝嫖娼實錄


中國古代皇帝嫖娼實錄

http://www.ihao.org/ss/html/43/t-98043.html
說到皇帝與妓女的往來,並非稀罕。中國古代的妓女起源于賣藝的女子,叫做娼優。娼優是藝人的稱謂,漢代的衛子夫、趙飛燕都出身於娼優,堂而皇之地登上了皇后之位,曹操的正妻丁氏也出身娼家。皇帝與娼妓的交情,大多是為了淫亂,甚至封娼為妃、君臣同嫖,但這其中也不乏狎妓的“癮君子”。


不顧禮教 封娼為妃

  對娼妓感興趣並與之交往的皇帝,自然不會是遵循禮教的君主,甚至有封妓女為妃子的皇帝。明武宗迷戀晉王府樂戶楊騰名下的妓女劉氏,封她為劉美人,召入宮中。武宗一度與劉美人形影不離,“專寢、飲食起居必與偕,言事輒聽”。武宗的近臣江彬等人,在他人面前倨傲,但對劉美人侍之如母,稱她為劉娘娘。武宗南征前,與劉美人相約,武宗先行,隨後派船接她。劉美人從頭上摘下一簪,贈給武宗作為信物。武宗把簪藏於衣內,在過蘆溝時,馳馬失落。武宗為了這個簪子,在蘆溝附近派人嚴密查找了幾天,沒有找到。武宗的人馬到了臨清,派宦官去接劉美人。劉美人執意不見簪子不動身。武宗只得乘船,晝夜兼程趕到張家灣,親自接劉美人南行。



君臣同嫖

  如果說封妓女為妃子有悖禮教,那君臣同嫖就更為荒唐。清咸豐時,君、臣共與一個女伶風流,實不多見。當時,有位雛伶名叫朱蓮芬,美貌出眾,善唱昆曲,歌喉嬌脆無比,還能作小詩,工楷書,頗得咸豐的愛幸,不時召見。而同時至少有兩位大臣與朱蓮芬有瓜葛,一位是禦史陸某,一位是吏部官員龔引孫。陸某因朱蓮芬經常入宮,不能常與自己在一起,便上書皇帝,直言極諫,勸皇帝勿近倡優。奏章中引經據典,洋洋數千言。咸豐看了他的奏書,大笑說:“陸都老爺醋矣!”隨即揮筆批示:“如狗啃骨,被人奪去,豈不恨哉!欽此!
對陸某不加懲處,這真是少有。



隋唐五代宮妓成風

  隋唐五代時期,民風開放,興盛起專為帝王提供性服務的女子。宮妓居於深宮,包括一些沒有什麼名分的宮女,更包括大批歌舞伎。無論是前者還是後者,在隋、唐、五代都發展到一個很大的規模。

  隋文帝統一全國後,北齊、北周和南朝梁、陳的樂工都為隋所有。開皇初年,文帝將他們遣放為百姓。隋煬帝即位後,矜奢好樂,御史大夫裴蘊“揣知帝意,奏括天下周、齊、梁、陳樂家子弟,皆為樂戶。……是後,異技淫聲,鹹萃樂府,皆置博士弟子,遞相教傳,增益樂人至三萬餘。”這就是設教坊樂舞制度之始。所謂教坊,它的初始意義就是教習樂舞之所。

  唐代初年,皇宮樂舞制度大多依照隋制,但到了唐玄宗時有很大發展。這個嗜愛聲色歌舞的風流皇帝並不滿足于教坊提供的聲色之樂,還在宮中設立了一個叫作“梨園”的樂舞機構,其樂工舞人都是從坐部伎和宮女中挑出來的優秀者。



不乏狎妓的“癮君子”

  皇帝與妓女的交情,大多是為了淫亂,但也不乏狎妓的“癮君子”,如宋徽宗者與李師師。徽宗放著皇宮不用,非要頻頻從狗洞巡幸妓院。宋徽宗聽說京師名妓色藝雙絕,第一次便化名趙乙,帶了重禮,去煙花聚集地鎮安坊。老鴇李姥見來客闊綽,立即安排李師師來見。但李師師卻擺譜,等了許久才出來,而且出來後,她也淡妝不施脂粉,對客人不屑一顧。過了好一會兒才拿出古琴,彈起一曲《平沙落雁》。徵宗為之傾倒,但李師師始終冷面相向。第二次造訪,皇帝亮出了身份,這一回李師師一笑百媚,彈了《梅花三弄》。徽宗自此不時派人送去厚賜,為了幽會方便,他還命人從皇宮挖了一條長兩三裡的地道通達鎮安坊與李師師相會。

  明代開國皇帝朱元璋,征戰時嘗夜宿妓館,並題詩留念。後來,該妓女生子,又聽說朱元璋當了皇帝,便攜子到京請求進見。朱元璋封其子為王,命工部建造王府,而對當年的妓女避而不見。作了皇帝以後,朱元璋還放不下嫖妓的愛好,但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為之,偶爾“羊車夜半出深宮”。高啟曾作宮詞“女奴扶醉踏蒼苔,明月西園侍宴回。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宮禁有誰來?”高啟這首詩觸怒了朱元璋,因此得禍,反而證明了朱元璋確有其事。

娼妓歷史

http://tw.myblog.yahoo.com/dbsdbstw/article?mid=9494

2012年6月16日 星期六

法兰克福红灯区


 之前曾发过一些关于法兰克福红灯区的图片,但仅有图片是不够的。
    上图是法兰克福总火车站附近红灯区内,最大一栋妓院上的雕塑。
    写这篇博客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吸引眼球,我其实是想反映德国社会乃至整个西欧发达国家的一种现象,而这种现象也并不是仅在妓院才会出现,我只是拿这个红灯区做代表罢了。另外肯定会有人说,你一个穷学生怎么会对红灯区了解很深呢?所以你说的真实性就值得怀疑。这里我首先要说明的是,我对这个德国红灯区的了解完全是基于我4年前的一段打工经历。当年我曾在火车站附近的中餐馆打零工同时承担送外卖的任务,那个餐馆距离红灯区很近,里面的姑娘和保安由于工作的关系就需要这种外卖。我也就经常去送。一些喜欢吃中餐的姑娘由于经常看到偶尔也会聊几句。所以比如她们的收入,国籍,乃至房间的价格我就都有所了解。当然了,有些出国的人想通过我的文章了解这里红灯区的信息,但这并不是我的初衷。
    步入正题吧,德国红灯区一个显著地特点是,在里面你基本找不到德国姑娘。干这个行当的基本都是外国人。这里面以东欧人居多,比如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的,人数众多。有些档次较高的妓院里面会有奥地利,意大利人,甚至会有德国人,但实在是极少数。这是德国甚至是西欧社会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就是在这些国家里干底层的,体力劳动工资又低的,肮脏的,出卖肉体的,等等这些工作,基本都是由外国人去做,他们本国人已经很少去干了,举几个例子,比如麦当劳的工作,比如给办公室打扫卫生的工作,在这些工作中,一般长期干的人都是外国人。这种一工作的薪金一般按小时计算,多在10欧元以下。有人会问,那德国的妓院里有没有中国女孩呢?说实话,我没看到过。
    关于德国妓院里姑娘们是怎么到这里来的。我曾经看到过一篇报道说,德国仍然存在有黑帮拐卖女孩子到德国妓院的事情。但在我接触到的女孩子中没有强迫来的。她们也显然是有渠道,多半是在这里呆3个月,然后就要离开回国。她们普遍反映这里的钱好赚,说自己的国家没什么工作机会等等。但有意思的是,除了钱以外,她们普遍对德国没什么好印象。
    说到价格问题了,应该这么说,法兰克福的红灯区是全德最便宜的,一般在25至30欧元。在全德的范围来讲,比如汉堡,应该在40欧元以上。这里面有两个问题需要谈,从法律上来说,这个妓院在德国是合法的。暗娼就很少有市场,也不存在警察收保护费的问题,价格也是公开的。还有一个是艾滋病的问题,大家知道,这个病在这种场所很容易传播,那既然你是合法的,这些人定期的体检也就合情合理了,医生也会告诉她们。相对于一些国家,虽然法律是禁止的,但私下里开的却比谁都多,碰到什么大事件,警察就查一下,完了就又开,何必呢。有些事情,不能总从道德上去要求别人怎样怎样。对于人类总体而言,有高尚的,就有低俗的。
    红灯区里游荡着不少的吸毒人群,面目狰狞且憔悴。所以在这里拍照还是很有风险的。
    不要把德国的红灯区看成是一个特别另类的地方,其实这里和德国其他社区一样,有住户,有医院,有餐馆,大家均相安无事。实际上,欧洲央行总部就离红灯区一箭之遥。 
    红灯区里的旅店,大家绝对不要把这些旅店想成也是不干不净的地方,实际上很多来参展(法兰克福是全球有名的展览会中心)的外国人都把旅馆订到这里。
    红灯区里的性用品商店,这个商店德国人同样都是大大方方的进出。
    红灯区里的妓院用数字+HAUS来命名。
    这里还有很多各种SHOW的地方,价格我不是很清楚。
    CASINO当然也少不了了。
    最后一幅是法兰克福火车站街景。

沒有娼妓!法國會通過廢娼 2011.12.07


沒有娼妓!法國會通過廢娼

http://v1c.im.tv/beta/2011/12/ART111207-15298-Icon.jpg
法國國民議會今天投票通過一項修正案,確認法國廢除娼妓的立場目的在法國建立一個沒有娼妓的社會。


跨黨派國會議員晚間通過的提議修正案,並沒有提出法案時間表媒體解讀,屬於宣示性質。

提案國會議員書面指出,根據4月份專案委員會報告,全法約有兩萬人從事性工作,85%為女性。相較於1990年,外國娼妓佔20%,今天在法外國娼妓比例近90%主要來自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奈及利亞和中國大陸,顯示出販賣人口組織滲入娼妓行業。

國會以維護從娼人士基本人權為由,通過這項宣示性提議修正案,提案國會議員有意立法處罰嫖客。

在國會外面,性工作者及維權人士指出,這項政治立場讓性工作者的工作環境更為艱難。

也有女權人士站出來反對,指責這是首都一小撮人的封閉心態。

台湾娼妓下跪 哭求卖淫合法化 2009-6-16


支持和反对性产业合法化的妇女团体,上午都到行政院陈情,性工作者为争取工作权当场下跪。台湾“行政院”打算规划色情专区,将性工作者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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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诉求截然不同的妇女团体上午不约而同到“行政院”陈情,性工作者当场向反对性产业的妇女团体下跪,场面大乱。不愿意曝光的性工作者(左)到“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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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娼妓除罪化。主张性交易合法的日日春协会上午10点半先到“行政院”大门,要求修改社会秩序维护法不罚娼妓;11点多又有励馨基金会等妇女团体到“行政院”另一个门陈情,强烈反对性产业,希望“行政院”决定之前要三思担心工作权不保,两名性工作者难过的相拥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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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女人连线”秘书长蔡宛芬表示,性交易的实质内涵就是一种性剥削,性交易若全面合法化,将导致台湾性剥削的状况更为严重,因此他们发起“反性剥削联盟”,希望决策者要三思。对于性产业的剥削者,包括人口贩子、皮条客、老鸨和业者等所谓的第三者,联盟主张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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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如果采用公民会议的决议而不处罚得利的第三者,将与今年6月正式生效的“人口贩运防制法”,主张严惩第三者之立法精神冲突,更凸显当局决策混淆,中心价值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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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娼妓無罪 性工作者赴政院抗議 2009-06-15


主張娼妓無罪 性工作者赴政院抗議 (組圖)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oc/1009/9/5/7/100995767.html?coluid=98&kindid=2993&docid=100995767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6-15 13:46:41  


日日春協會要求“行政院”表態,廢除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不處罰娼妓。為了避免容貌曝光,日日春協會每次上街抗議,性工作者都把自己包得密不透風。(中評社 康子仁攝)
中評社台北6月15日電 (記者 康子仁)為了爭取性工作者合法化,台灣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今天號召支持者,到“行政院”大門要求“行政院長”、“內政部長”、“警政署長”和人權委員們表態,廢除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不處罰娼妓。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係關注性工作者權益的團體,成員包括學生、性工作者及許多其他人。成立於1999年。前身是台北市公娼自救會、大同區公娼自治會。

  日日春協會今天動員2、30名支持者,其中還有2名性工作者在內,到“行政院”表達抗議,他們要求“行政院”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罰娼條款”,不再處罰交易行為的提供者,也就是不罰娼。

  日日春協會表示,要求“行政院長”、“內政部長”、“警政署長”和人權委員清楚表態,是否支持不罰娼?不要轉到專區地點問題,混淆對性交易行為的立場不清,如果要禁娼,也應解釋為何過去10年花費近千萬研究,婦女團體、公民會議和專家學者等一致呼籲不罰娼的情形下,還不能決定廢除社維法80條。

  協會主張,站在性交易不罰娼的立場下,可以在性交易行為的“場所地點設置”、營業型態、廣告行銷等方向進行配套規劃,至於地點是否採專區形式,還是有其他形式,或是否對違反地點規定,對娼妓進行處罰等問題,和性交易消費者、第三者是否處罰等爭議,“行政院”都應具體分析說明各種不同形式的利弊,在先確立社維法不罰娼的立場同時,拿出具體內容的“配套辦法”。

娼妓為何奉管仲為保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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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娼妓為何奉管仲為保護神?(圖)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07-09-18  發表評論>>
管仲為何被娼妓奉為保護神
管仲
私妓出現于春秋戰國時期。但是,真正的國家經營娼妓業,卻是由管仲開創的。
管仲在位時不但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還設置“女閭”。所謂“女閭”,就是妓院。也就是説,管仲是第一個設置官方妓院的人。管仲于西元前685年被封為“卿”,死於西元前645年,因此設“女閭”制應該是在西元前685年至西元前645年之間。這比梭倫創立雅典國家妓院(西元前594年)至少還要早50年以上。因此有人説管仲是“世界官妓之父”。
當時妓女數量還是比較多的,如管仲設女閭300,據《周禮》中説“五家為比”,“五比為閭”,一閭是25家,總數當為7500家,若設700,就有1.75萬家之多。
“女閭”制開了國家經營娼妓業的先河。作為政治家管仲,其實行“女閭”制,目的有四:一是為了增加國家收入。清代褚人在《堅瓠續集》卷一記載:“管子治齊,置女閭七百,徵其夜合之資,以充國用,此即教坊花粉錢之始也。”二是為了緩解及調和社會矛盾三是招攬遊士,網羅人才。當時諸侯爭雄,齊桓公為了能夠稱霸天下,借助美女來招引人才。四是供齊桓公淫樂。齊桓公是一個好色之徒,這在文獻中有所記載:“好內,多內寵,如夫人者六人。”他好色無度,喜歡尋求刺激。但管仲設立妓院,最重要的目的是為了從中收稅以作軍費。
管仲設立市妓和妓院,對後世中國公共制度産生了非常深遠的影響。在他的影響下,春秋各國紛紛效倣,後世的封建統治者也從此讓娼妓制度獲得合法地位,這恐怕是作為春秋時期的大政治家、思想家的管仲始料未及的吧!我們完全可以想像,當時的妓院肯定不像日後那樣畏首畏尾,而是在管仲丞相的庇護之下,光明正大地經營。所以娼妓們當然要奉管仲為“保護神”了,這一習慣也延續到了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