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9日 星期二

制定性產業政策,期待公共論壇

制定性產業政策,期待公共論壇
鍾君竺
 
  內政部研議,往性工作者除罪方向修法,此一決定,總算開始面對「全面禁絕無效」的性產業政策,擬改變不公平的「罰娼不罰嫖」條款,保障性工作者的基本人權。在肯定之餘,我們想問:這是具體的政策決議還是選前開空頭支票?「性工作者除罪」不過是正視性產業地下經濟的第一步,下一步,政府又如何面對整體性產業經濟,擬定有效管理的性產業政策?

  有人問,性工作者除罪,會不會鼓勵女性從娼?我認為,一個人在考量自己可以從事什麼工作時,總是以自己的條件和投資報酬率來計算。許多社經階層不高的女性/單親媽媽,因此以性工作作為她度過經濟困境或翻身的一種生存方式經濟考量是主因,「罰不罰」並不是關鍵
  
歐洲的例子即證明,一旦性工作除罪,性交易價格下跌,以此為業的女性反而會減少,不會增加性工作如同其他的行業,有報酬,就必須付出,會因每個人的條件不同,投資報酬率也不同。並不是合法後,就成為輕鬆、穩賺不賠的行業。

  倒是法令如果處罰娼妓,卻會造成女性在進入性工作後,還得被迫面對來自國家公權力和客人的壓迫。罰娼不罰嫖,使部份警察得以濫權利用此一法令矛盾處,用嫖客身份進行釣魚;而性工作者在面對惡嫖客時,卻因嫖客仗勢法令,而對性工作者白嫖,更甚者、洗劫、搶殺事件不斷,性工作者卻無法可保障其弱勢處境。

  也有人說,不罰娼,該罰嫖。站在「日日春」的立場,我們也不贊成。嫖客有好有壞,娼/嫖關係不是必然的壓迫,也有許多客人會尊重體貼性工作者的感受。更何況,不是每個男性都可以在社會看待婚姻的標準下成家立業,性交易的形成,有其複雜的生活脈落,很多時候,它也反映了工作、家庭重重關係裡的擠壓,和男性承擔經濟生活重擔的痛苦。只是在短暫的飲酒作樂裡,得到短促的釋放和撫慰。

  在不罰娼也不罰嫖之後,我們要面對的是一個更大的問題:如何制定有效務實的性產業政策,包括對待性產業裡除了娼嫖之外的第三者?特別是在總統候選人競相爭喊「拼經濟」的當下,面對當前的高失業率及經濟不景氣,性產業的存在確實養活了許多跌落懸崖邊緣的社會底層弱勢:計程車、小吃、藥房診所、服飾美容……,性產業的合法管理更可為國庫帶來每年上百億的稅收。而性產業政策牽涉到的都市規劃、公共衛生、治安管理千頭萬緒,放眼荷蘭、德國、澳洲等性交易除罪的國家,其政策因地制宜,各有不同。

  台灣要如何面對在地脈落,建構一套屬於我們自己的性產業政策?我們主張,政府應該舉辦公共論壇,廣邀各界不同社會位置的人們(包括性工作者和嫖客)都加入政策的討論和折衝。因為性產業是如此複雜又與每個人息息相關,面對社會大眾的疑慮,與其邀請專家學者研究,不如開放各界討論。
  我們相信,一個由下而上的公共政策,才是務實有效的公共政策。
 
(本文作者為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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