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金(評) 093-126 號November 07, 2007
性交易課稅先合法化
財金組助理研究員 鄧哲偉
關鍵字: 特種行業 地下經濟
近幾年政府的財政困難,稅收不佳,政府增加的財源,遠不及政治人物開出的支票,造成國家債務的暴增。財政單位為了擴增稅收,近來竟將課稅的主意,動到娼妓的身上。雖然課徵的理由,光明正大,有收入的人本來就應該要繳稅,但性交易課稅的財政政策,所帶來的社會與經濟問題,卻不容忽視,個人認為茲事體大,應作整體的考量。
台灣從事色情特種行業的婦女,據McCaghy &
Hou(1993)估計在1986年大概有十七萬人,占當時九百三十萬婦女的一.八四%。一九九二年梁望惠的研究則是推估有十九萬人。這些數據與財政單位認定的四萬娼妓,有明顯的差距。全國認定的公猖僅有十九家七十七人,可見的百分之九十九.九九%以上的性交易者,都是非法的地下經濟。且很多私娼的生存,是靠著給政治人物及警政單位的紅包,才能繼續營業,這些都是地下經濟的行為,解決課稅問題及紅包問題,性產業合法化是值得政府去思慮的。
色情業的發展占台灣地下經濟具有相當重要的角色,由於法令的限制,性產業不被台灣法律認定合法。但性產業卻具有高報酬的吸引力,及顧客源源不斷的需求,性產業根本難以斷除,均隱藏地下非法經營,成為台灣地下經濟難以估計的一環。合法化雖然難以推動,但性產業的存在卻是從古至今,國外到國內皆有的事實。因此吾人仍強烈建議政府,應建立特種行業特區,集中管理,予以管制,如此才有課稅的基礎。另外,只要查到非法營業者,則予以加重量刑,如此才能一方面增加稅收,利於國家統計;另一方面則集中管理,免於色情與住宅混合,增加社會治安成本。
財政部日前向胡瓜課徵麻將稅後,令社會震驚不已。現在又傳出取消娼妓所得免稅規定,這一連串的動作都是擴展稅基的具體作法,但如果太過草率,而沒有作整體的考量,這樣不僅課不到稅,可能付出的社會成本,都還比課到的稅多,政府應要特別注意。如果現在單純地取消娼妓所得免稅,會造成一個問題,公娼課稅,私娼卻課不到稅,依這樣的財政政策會造成,所有的娼妓都會轉去當私娼,結果會造成政府在管理上,在取締非法上,可能要支出的經費比課徵到的稅還要多。如果最後的結局是這樣,那政府取消免稅規定,不但沒有解決稅收不足的問題,反而造成更多的社會外部成本,這是相當不智的作法。
政府真的課徵娼妓稅,最好的配套措施就是將性產業合法化
設立紅燈特區,目前性產業有眾多的大陸妹投身其中,其中病菌的傳播及社會的治安,甚至國家的安全都是相當頭痛的問題。所以吾人建議訂定周延的法律規定,當經濟腳步大於法律制定的速度時,許多鑽法律漏洞的行為隨之產生,地下經濟活動因而擴大,色情當然也如此。化暗為明的性產業,可以讓國家的統計更為精確,社會更安定,有利國家各項政策的推動。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原文: 性交易課稅先合法化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網址: http://www.npf.org.tw/post/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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