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日 星期二

未設專區 原合法娼妓場所可續執業


未設專區 原合法娼妓場所可續執業
 立法院院會四日討論有關娼嫖是否處罰的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草案,保障性工作勞動權聯盟陪同一名性工作者(中)在立院前表達年紀大需賺錢活口的心聲。(中央社)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http://www.cdns.com.tw/20111105/news/jdxw/733760002011110420492378.htm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內政部長江宜樺昨日指出,地方未訂自治條例、未劃設性交易專區前,原本已經合法存在的娼妓,仍可依原自治條例繼續執業,不影響其工作權。
 內政部統計,全台有六縣市訂定性交易相關自治條例,五縣市有合法性交易場所,包括宜蘭縣「水仙閣」、「百合花」、「月成閣」、「松月屋」四家;桃園縣「天天樂」一家。
 台中市有「夜成」、「白蘭花」、「瑤池仙府」、「桃花江」四家;台南市「夜巴黎」一家;澎湖縣「沁樂園」一家。
 新修正通過的社維法部分條文,授權地方政府規劃性交易專區,專區內從事性交易者不罰;江宜樺在記者會中表示,所謂的專區,應該是相對集中,不能將有娼妓的大樓就單獨劃設專區,變成一個縣市有上百或上千個專區。
 至於如果地方遲遲未劃設專區該怎麼辦?江宜樺指出,地方未訂自治條例、未劃設專區前,原來已經合法存在的娼妓,可依原自治條例繼續執業,其工作權不受影響。
 記者姜伯誠、林坤瑋/連線報導
 針對立法院院會四日三讀通過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授權地方政府規劃性交易專區案,北市府和宜蘭縣政府回應表示,不會考慮設置性交易專區。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表示,台北市地狹人稠,不管主觀意願、還是客觀條件,距離住宅區、距學校的文教區,都很難找到適當的地點設置性交易專區,因此,台北市不考慮設置。
 宜蘭縣政府強調,宜蘭經過全體縣民的努力已發展成為「觀光大縣」,因此在產業上並無這樣的需求面,若反其道的設置性交易專區,不僅有違長期努力的方向,更會讓觀光客止步,對宜蘭縣整體的發展有害無益。
 縣府表示,至於,縣內僅存的合法性服務工作者,縣府將依法保障其工作權,直到領照人自然凋零為止。
 
2011/11/04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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