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7日 星期六

性交易專區拋球給地方政府 縣市要研議


性交易專區拋球給地方政府 縣市要研議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


http://gsrat.net/news/newsclipDetail.php?ncdata_id=6811
中央社2011/04/08
反性交易產業化 婦團拒設專區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8日電)婦女團體今天呼籲,不應開放設立性交易專區,若政府執意設立,要交由在地居民公投;政府也應儘速提出友善的婦女福利及就業政策,弱勢婦女要的是工作,但不是性工作。
勵馨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台灣展翅協會、台灣女人連線等多個婦女團體,因應行政院有意修法讓地方政府自行設置性交易專區,共同組成「反性剝削聯盟」。聯盟成員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達對設立性交易專區的抗議與不滿。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黃淑英與會表示,設專區絕非滿足弱勢婦女需求,因為弱勢婦女要的是工作、不是性工作;也不是滿足性工作者的人權,設專區背後隱藏的是男性的性必須被滿足,是否也鼓勵男性去嫖妓?
黃淑英說,過去反對慰安婦、軍中樂園,現在專區的設置,就是慰安婦、軍中樂園的再版;如果這樣來思考的話,絕對反對專區的設立。
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指出,不贊成設立性交易專區,因為無法解決目前遭遇到例如社會治安等問題;台灣展翅協會秘書長李麗芬說,反對讓性交易成為工作、產業化,設專區應讓在地居民公投。1000408
TVBS新聞2011/04/07
設紅燈區!中央丟地方規劃 遭反彈
一排濃妝豔抹,不分年紀,就坐在龍山寺旁的街邊,老的少的、迷你蕾絲小短裙,穿梭在廟旁小巷,不知情的外地人,還可能嚇一跳。
茶室業者:「幼齒的啦,再參考看看嘛。」民眾:「沒關係啦。」茶室業者:「先看小姐好不好?」民眾:「沒關係。」茶室業者:「先看小姐,滿意再坐。」民眾:「沒關係啦,謝謝啦。」
拉客也是為了生活,但這裡站壁流鶯和坐檯茶室,大多是違法私娼。如今政府想仿傚荷蘭著名的紅燈區、設置專區管理性工作者。台灣真的可行嗎?民眾反應兩極。居民:「可以啊(紅燈區)這個好。」居民:「不錯啊,但在我家附近就不要,那不好,太複雜。」
行政院長吳敦義:「也不能對性工作者,太大歧視。」
沒人想跟紅燈區為鄰,中央說地方政府可以自行決定要不要設立性工作專區,但得跟文教、住宅,宗教設施保持適當距離,紅燈區外從事性交易,今年11月後,娼、嫖皆罰。只是中央只給大方向,其它細節沒配套,原本去年宜蘭、屏東、雲林縣長還贊成。
雲林縣長蘇治芬(2009.6.13):「這個產業如果能集中管理的話,也有好處,利弊都有,如果你沒有集中管理的話,事實上娼妓也還是會群聚。」
蘇治芬:「如果中央有一套比較嚴謹的配套標準,我們再來考量看看。」
縣市政府要中央別把「高度爭議裁量權」,通通丟給地方,畢竟紅燈區一旦設立、如何管理規劃的燙手山芋,才是更大難題。
新頭殼 newtalk 2011/04/08


地方設紅燈區 藍綠看法大不同
謝莉慧/台北報導
未來各地方政府可依法設置性工作專區(俗稱紅燈區),但全台昨(7)日已有20個縣市表明反對設立,僅有新北市和雲林縣未表態,國民黨立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趙麗雲今天表示,地方首長要評估若未設置性工作專區,恐怕反而會讓色情行業流竄。而民進黨立院黨團則要求中央政府應審慎評估這項決策對國家社會的衝擊。內政部次長簡太郎則強調,未來將積極和地方政府溝通協商,並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最慢在5月底前會將草案送至行政院和立法院審議。
立院朝野黨團上午都針對「性工作設立專區」政策召開記者會,藍營表示支持,綠營認為由地方決定設立紅燈區與否,是中央缷責。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民國98116日作成釋字第666號解釋,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對於性交易行為採「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將於今年116日失效。於是,行政院長吳敦義指示修法,對於性交易是否設立專區,可由地方政府自行規劃,性工作者依法提出申請登記。
立委吳育昇質疑有將近20個縣市表明不願意設置「紅燈區」,「那麼修法規範有什麼意義?是不是又要回到既罰娼又罰嫖?」,他也關切若將來設置專區不得廣告,那麼「可否於網路貼文或站在門口招攬客人?」,他也擔心色情行業將因此產業化、商品化、全天化。趙麗雲則呼籲各縣市政府首長要面對問題,不能舉著道德旗幟,而放任色情產業流竄。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高志鵬則表示,台灣現階段是否適合指定專區成立紅燈區?政府事前評估是否周全?不僅沒有配套也管不了,倉促決策是輕忽與怠忽職守,請吳敦義不要把責任推給地方政府。
民進黨立委李俊毅指出,性交易是否合法化是國家重大政策,雖然大法官會議解釋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反平等原則,但馬政府在性交易尚未除罪化的前提下,倉促且跳躍式推動地方政府自行決定設置紅燈區,根本是荒唐決策。
對此,簡太郎表示,內政部召開多場公聽會後進行民調,結果顯示「贊成全面開放」佔7.6%,「不贊成」者佔14%,「有條件開放」佔7成,顯示民意傾向「適度且有條件的開放」,因此內政部才規劃,未來專區內性交易場所、性工作者都須登記並取得執照,在專區外性交易,娼嫖統統都得罰。
對於縣市政府質疑爲何由中央制定紅燈區政策,卻由地方來做?簡太郎強調,在尊重地方自治的精神下,「中央不可能在某一縣市、某一條街劃定性工作專區」,未來地方政府可於都市計畫商業區或非都市土地遊憩用地範圍內,規劃性工作專區,避免影響居民生活品質,但必須距離文教和宗教設施有相當距離;性工作者也不得刊登廣告,或於公共場所拉客。
警政署副署長林國棟指出,設置性交易專區可有效管理,警方也會配合執行,在「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法之前,仍會持續偵辦比較嚴重的性犯罪、定期協助性工作者通報衛生單位進行性病篩檢。
NOWnews 2011/04/08


性工作專區成燙手山芋 李俊毅:如果我可以建議馬總統…
針對政府決定設置「紅燈區」,業者得在允許特定區域內賣淫嫖娼,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高志鵬今(8)日批評,政府將權限下放給地方政府,卻看不出任何配套措施,「根本是把燙手山芋丟給地方政府規劃」,他說,現階段台灣適不適合指定區域當紅燈區,事先並沒有做過評估,「倉卒作成決策是輕忽並怠忽職守的做法,請(行政院長)吳敦義不要推卸責任!」
根據規劃,原本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罰娼不罰嫖」相關規定今年11月將失效,行政院人權小組日前開會,行政院長吳敦義拍板確定設立「性工作專區」,並指示內政部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
內政部表示,未來地方政府可規劃從事性交易的特定區域,交易雙方皆屬合法。但在特定區域外,則一律禁止從事性交易行為,同時「性工作專區」必須跟文教、宗教設施保持距離,而在區外從事性交易者買賣雙方都將被處罰,包括以髮廊、按摩院為名經營性交易者都屬違法,違法者娼、嫖都罰。
立委李俊毅也抨擊,國家要不要合法化性交易,「這是重大的道德議題,也攸關國家未來經濟發展可能的方向」,他批評,行政院要解決「罰娼不罰嫖」的問題,不代表可以推出草率並讓地方政府自行設置紅燈區的荒唐政策,「其實可以罰嫖,問題就解決了,中央政府把權力下放地方政府,那性產業會不會成為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政策?我們很難置信,政府怎麼會陷入混亂無能的狀態?」
李俊毅擔憂,設立性專區將會出現一國兩制的法制爭議,「性交易到底要不要合法?既然目前不合法,就沒有特許哪個區可以違法不罰,這會造成矛盾,全世界沒有推給地方政府的,這不是給地方權力,而是給地方難題」。
李俊毅說,他個人反對設立紅燈區,「紅燈就是危險,不可以設一個危險的地區,讓大家誤入歧途」,他也說,如果馬英九認為性產業要列入國家發展的重大政策,政院就必須提出規劃。
李俊毅說,「如果我可以建議馬總統,馬英九的臉書可以開放給大家討論,也可以在網友聚會上好好討論」,他強調,黨團會審慎確定相關立場,「目前黨團還沒有就這案子做任何討論」。
RTI 2011/04/08


地方反對設性交易專區 內政部將持續溝通
內政部將推動修法,授權地方政府自行劃定性交易專區。內政部次長簡太郎今天(8)表示,性交易專區設置地點有一定規定,未來只有專區內的性交易合法,此外都要受罰;至於地方政府反彈強烈,簡太郎表示,內政部會持續與地方政府溝通、交換意見。
大法官解釋第666號,宣告目前法律「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憲,內政部決定推動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取消現行性工作者拘役的規定,降低罰款金額,並授權地方政府自行劃定性交易專區,未來只能在特定區域內從事性交易,區域外一律禁止,違者娼嫖皆罰。
內政部的修法方向引發地方政府強烈反彈,抨擊中央政府卸責。內政部次長簡太郎8日在國民黨團記者會上表示,經過調查發現,有75%左右的民眾贊成有條件開放性交易專區。未來專區設置地點也有所限制,內政部並非鼓勵性工作產業化。簡太郎說:『(原音)一個是在都市土地,在商業區裡面是OK,但是商業區裡面將來會規範,距離學校、寺廟、教堂、公共場所多遠的地方才可以。都市外土地就是遊憩區,都市外土地有的是農業用地、有的是保護區等等,我們現在限定就是遊憩區的環境。』
不過大多數地方政府已經表態反對設立性交易專區,立委憂慮,日後性交易處罰程度下降,修法只是「空包彈」,反而會衍生許多問題。簡太郎表示,內政部在修法過程中,會持續與地方政府溝通、研究。他說:『(原音)因為昨天政策剛剛宣布,的確有些內涵不很清楚,將來政策要透過法律修訂,法律條文出來後會更明確。我們在探討法律條文修訂時,我們都會找地方政府來參與開會、討論。』
簡太郎說,「社會秩序維護法」中有關性交易行為「罰娼不罰嫖」的規定,將在今年116日失效,內政部正積極研擬修法,希望5月底將草案送行政院核定後,儘速交立法院審議,並在下會期順利完成修法。


中央社2011/04/08
地方不設紅燈區 內政部續溝通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8日電)內政部日前宣布,地方政府可以規劃性交易特定區域,但多數縣市已表明不設立,內政部次長簡太郎今天表示,將持續與地方政府溝通協調。
內政部日前宣布,地方政府可本於自治原則,在都市計畫商業區或非都市土地遊憩用地範圍內,規劃性工作者得從事性交易特定區域。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趙麗雲、立委吳育昇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邀請簡太郎等官員出席。
吳育昇表示,設立性工作專區必須同時修正刑法,將通姦除罪化,否則一旦結婚的民眾到專區消費,性工作者可能因此遭控通姦。
吳育昇也認為,目前已經有十多個縣市表明不設立性工作專區,未來如果各縣市都不設立性工作專區,會不會變成既罰娼又罰嫖?中央要不要指定地方政府來設立性工作專區?
簡太郎表示,這項政策才剛宣布,地方政府可能對政策內容還有不了解的地方,草案擬定後,將持續與地方開會、溝通與協調;對於刑法的通姦罪,只要刑法不修,性交易就會有罪,內政部曾研究過相關問題。
簡太郎說,大法官解釋第666號宣告目前法律「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憲,因此社會秩序維護法性交易行為「罰娼不罰嫖」規定將於今年116日失效,內政部正積極研擬修法草案,希望5月底送行政院核定後,儘速送到立法院審議,盼立法院下會期可以順利通過修法。1000408


中國時報2011-04-14
熱門話題-性交易問題 中央不要閃
【陳嘉郁/桃園蘆竹(大學生)】面臨十一月《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失效,內政部推動修法下放地方政府權限設立性交易專區,卻缺乏對專區詳細規畫和規範,無疑是把性交易的管理責任推給地方政府。
首先,專區的管理應透明化,專區內若發生糾紛,警方能確保不帶有偏見,保障性工作者的權益嗎?如何保證性交易專區不會成為警方不定期稽查,查詢犯罪的地點?專區設立除遠離文教地區和宗廟、教堂外,實際限制和規範有哪些?
其次,性交易專區的設立真的可以杜絕性交易的地下化嗎?內政部目前規畫未來在專區外的性交易娼嫖皆罰,以目前五都均表示不打算設置性交易區,未來性交易仍無法脫離地下化模式,如此,「性交易專區」政策形同虛設,並無法解決性工作者和性產業的問題。關於性工作,有一方將性工作視為「性產業」,應開放並加以管制,保障性工作者的「工作權」;另一方則是反對性工作成為一種剝削女性和繼續存在於性別不平等的社會現象之中,兩者的考量皆有其道理。
內政部推動修改的《社會秩序維護》,「四原則、五配套」謹慎和保守的步調,有避重就輕之感,而非針對國家對「性交易」實際的方向和政策作因應。


中國時報2011/04/07
吳揆拍板 紅燈區 由地方政府規畫
【管婺媛/台北報導】針對引發爭議的「紅燈區」設置問題,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拍板定案,決定讓地方政府本於自治原則,規畫性交易特定區,但性工作場所須與文教、宗教設施保持適當距離;在紅燈區外從事性交易者,則採娼、嫖皆罰。
此外,包括「掛羊頭賣狗肉」,以理容院、指壓店為名經營性交易者,在未來也在違法之列。
由於《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罰娼不罰嫖」相關規定將於今年十一月六日失效,為避免法條失效後的法律空窗期,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昨天就相關事項作討論,並由內政部作報告。內政部轉述,吳敦義在會中以「適度開放、有效管理、維護人權、打擊犯罪」作為未來成人性交易行為管理原則。內政部法規會表示,預計在五月間,將《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報行政院審議。
會中也確定許多配套措施。在管理方面,內政部表示,行政院人權小組經討論後,決定讓地方政府本於自治原則,在都市計畫商業區或非都市土地的遊憩用地範圍內,規畫性工作者得從事性交易的特定區域。
但為避免影響民眾,性工作場所必須距離文教、宗教設施適當距離。至於,現有已存在合法性交易場所,基於歷史因素,地方政府可允許其繼續營運。
此外,未來凡是在地方政府所規畫的特定區域內,性工作者可依法提出申請登記,但在特地區域外,則一律禁止從事性交易行為,違反者則娼、嫖雙方皆罰。
為避免業者鑽法律漏洞,內政部表示,除依法登記、申請執照的性工作場所外,業者不可假藉其他名義,如指壓按摩休閒中心、理容院、KTV、咖啡廳、茶藝館、陪影館等經營性交易。同時,性交易者也不得刊登廣告或於公共場所拉客。
內政部表示,政府未來將積極提供性工作者相關協助,使其擁有其他工作技能,無須再以性交易作為謀生手段。對於生活確有困難且具就業意願者,政府將依其申請,輔導轉業或推介參加職業訓練。


中央社2011/04/06
罰娼也罰嫖 5月底前修法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6日電)社會秩序法「罰娼不罰嫖」相關規定今年11月失效,吳揆指示修法。內政部表示,擬修法為性交易雙方皆罰,並可能取消現行拘留規定,罰款則不至增加,草案將於5月底前送行政院。
「罰娼不罰嫖」規定遭大法官宣告違憲,內政部擬修法罰娼也罰嫖。內政部法規委員會參事劉文仕表示,娼嫖都罰符合平等原則,不過修法後應「不至於增加罰款」,且娼嫖罰則應一樣。
劉文仕表示,依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若違法得處拘留3日以下,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不過未來「取消拘留也是選項之一」,罰款則不至於增加。
內政部晚間表示,是否設性交易專區,地方政府可本於自治原則自行決定,至於目前各地方依據現有規定已合法存在的性交易場所,基於特定歷史背景因素考慮,地方政府也可允許其繼續營運。
劉文仕解釋,合法存在的性交易場所是指,目前有地方自治條例在規範的「合法妓女戶」,包括台南市、桃園縣、南投縣、台中市、宜蘭縣、台東縣、澎湖縣等7縣市。
劉文仕解釋,若合法妓女戶是處在地方政府設立性交易特區外,目前擬朝「原地原規模繼續營運」方向修法;而由於「妓女戶」一詞涉及歧視,內政部也擬在修法中修正。
至於在地方政府規範的性交易特區範圍內,劉文仕表示,內政部也擬修法規範,除依法登記、申請執照之性工作場所外,業者不得假藉其他名義,如指壓按摩休閒中心、理容院、KTV、咖啡廳、茶藝館、陪影館…等經營性交易,而性工作者個人也必須有「職業執照」。
劉文仕表示,內政部擬於5月底前完成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法,送行政院審查。1000406


公視晚間新聞2011-04-08
性專區擬合法 日日春:政府兩面手法
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法方向定案未來只有在性專區從事性交易才能娼嫖都不罰,但是民間反性剝削聯盟認為,性專區一旦合法化,色情、黑道、毒品、人口販運這些問題都會跟著來,社會要付出很大的代價,主張罰嫖不罰娼,也主張人民要做主。
目前的修法方向,在性專區外的性交易、娼嫖都罰,聯盟也拿吸毒作比喻,認為社會不可能接受在專區吸毒就不犯法。
而目前中央授權地方設專區,大部分的縣市都反對,對此內政部表示會持續找地方政府來溝通。
不過日日春協會批評,中央表面上說是適度開放,但地方都拒絕專區,結果台灣就成了娼嫖都罰的國家。
日日春協會也批評,政府表面上開一個小門,但公共政策沒有充分討論,根本是玩的兩面手法。


公視午間新聞2011-04-07
開設權責下放地方? 無人帶頭贊成
行政院拍板定案,把性交易除罪化,設立性工作專區,但專區要怎麼設立管理,則是授權到各縣市政府來處理,對此已經有多個縣市表態反對,台中市政府態度明確,強調「絕不可能設立專區」,也有地方人士認為,依過去的經驗,一定會遭到居民強烈反彈,設專區的作法根本不可行。
紅綠燈戶,在台中市政府的大力掃蕩下,幾乎已經很難看到「聚集」的情形。性工作者「除罪化」之後,未來將可在特定區域內從事性交易,長年關懷性工作者健康及生活困境的賴文福醫師認為,這是好的第一步,不過「設專區」根本不可能。
也有在地婦女團體說,他們不反對性工作者除罪化,但是反對「沒有配套」就開放。
也有市議員,以過去性工作者聚齊的台中市福音街為例,不受鄰居歡迎,良家男女不敢走這條路,花了二三十年,才將性工作者請出這個區域,他認為劃設專區的作法,根本不可行。
中央決定讓性交易除罪化,但開設性工作專區的權責都下放到地方,考量到民眾可能的反彈,幾乎沒有地方願意站出來表態贊成,這樣的決策,似乎變成一張難兌現的支票。


中央社2011/04/08
反性交易產業化 婦團拒設專區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8日電)婦女團體今天呼籲,不應開放設立性交易專區,若政府執意設立,要交由在地居民公投;政府也應儘速提出友善的婦女福利及就業政策,弱勢婦女要的是工作,但不是性工作。
勵馨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台灣展翅協會、台灣女人連線等多個婦女團體,因應行政院有意修法讓地方政府自行設置性交易專區,共同組成「反性剝削聯盟」。聯盟成員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達對設立性交易專區的抗議與不滿。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黃淑英與會表示,設專區絕非滿足弱勢婦女需求,因為弱勢婦女要的是工作、不是性工作;也不是滿足性工作者的人權,設專區背後隱藏的是男性的性必須被滿足,是否也鼓勵男性去嫖妓?
黃淑英說,過去反對慰安婦、軍中樂園,現在專區的設置,就是慰安婦、軍中樂園的再版;如果這樣來思考的話,絕對反對專區的設立。
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指出,不贊成設立性交易專區,因為無法解決目前遭遇到例如社會治安等問題;台灣展翅協會秘書長李麗芬說,反對讓性交易成為工作、產業化,設專區應讓在地居民公投。1000408


TVBS新聞2011/04/07
設紅燈區!中央丟地方規劃 遭反彈
一排濃妝豔抹,不分年紀,就坐在龍山寺旁的街邊,老的少的、迷你蕾絲小短裙,穿梭在廟旁小巷,不知情的外地人,還可能嚇一跳。
茶室業者:「幼齒的啦,再參考看看嘛。」民眾:「沒關係啦。」茶室業者:「先看小姐好不好?」民眾:「沒關係。」茶室業者:「先看小姐,滿意再坐。」民眾:「沒關係啦,謝謝啦。」
拉客也是為了生活,但這裡站壁流鶯和坐檯茶室,大多是違法私娼。如今政府想仿傚荷蘭著名的紅燈區、設置專區管理性工作者。台灣真的可行嗎?民眾反應兩極。居民:「可以啊(紅燈區)這個好。」居民:「不錯啊,但在我家附近就不要,那不好,太複雜。」
行政院長吳敦義:「也不能對性工作者,太大歧視。」
沒人想跟紅燈區為鄰,中央說地方政府可以自行決定要不要設立性工作專區,但得跟文教、住宅,宗教設施保持適當距離,紅燈區外從事性交易,今年11月後,娼、嫖皆罰。只是中央只給大方向,其它細節沒配套,原本去年宜蘭、屏東、雲林縣長還贊成。
雲林縣長蘇治芬(2009.6.13):「這個產業如果能集中管理的話,也有好處,利弊都有,如果你沒有集中管理的話,事實上娼妓也還是會群聚。」
蘇治芬:「如果中央有一套比較嚴謹的配套標準,我們再來考量看看。」
縣市政府要中央別把「高度爭議裁量權」,通通丟給地方,畢竟紅燈區一旦設立、如何管理規劃的燙手山芋,才是更大難題。


新頭殼 newtalk 2011/04/08
地方設紅燈區 藍綠看法大不同
謝莉慧/台北報導
未來各地方政府可依法設置性工作專區(俗稱紅燈區),但全台昨(7)日已有20個縣市表明反對設立,僅有新北市和雲林縣未表態,國民黨立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趙麗雲今天表示,地方首長要評估若未設置性工作專區,恐怕反而會讓色情行業流竄。而民進黨立院黨團則要求中央政府應審慎評估這項決策對國家社會的衝擊。內政部次長簡太郎則強調,未來將積極和地方政府溝通協商,並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最慢在5月底前會將草案送至行政院和立法院審議。
立院朝野黨團上午都針對「性工作設立專區」政策召開記者會,藍營表示支持,綠營認為由地方決定設立紅燈區與否,是中央缷責。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民國98116日作成釋字第666號解釋,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對於性交易行為採「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將於今年116日失效。於是,行政院長吳敦義指示修法,對於性交易是否設立專區,可由地方政府自行規劃,性工作者依法提出申請登記。
立委吳育昇質疑有將近20個縣市表明不願意設置「紅燈區」,「那麼修法規範有什麼意義?是不是又要回到既罰娼又罰嫖?」,他也關切若將來設置專區不得廣告,那麼「可否於網路貼文或站在門口招攬客人?」,他也擔心色情行業將因此產業化、商品化、全天化。趙麗雲則呼籲各縣市政府首長要面對問題,不能舉著道德旗幟,而放任色情產業流竄。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高志鵬則表示,台灣現階段是否適合指定專區成立紅燈區?政府事前評估是否周全?不僅沒有配套也管不了,倉促決策是輕忽與怠忽職守,請吳敦義不要把責任推給地方政府。
民進黨立委李俊毅指出,性交易是否合法化是國家重大政策,雖然大法官會議解釋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反平等原則,但馬政府在性交易尚未除罪化的前提下,倉促且跳躍式推動地方政府自行決定設置紅燈區,根本是荒唐決策。
對此,簡太郎表示,內政部召開多場公聽會後進行民調,結果顯示「贊成全面開放」佔7.6%,「不贊成」者佔14%,「有條件開放」佔7成,顯示民意傾向「適度且有條件的開放」,因此內政部才規劃,未來專區內性交易場所、性工作者都須登記並取得執照,在專區外性交易,娼嫖統統都得罰。
對於縣市政府質疑爲何由中央制定紅燈區政策,卻由地方來做?簡太郎強調,在尊重地方自治的精神下,「中央不可能在某一縣市、某一條街劃定性工作專區」,未來地方政府可於都市計畫商業區或非都市土地遊憩用地範圍內,規劃性工作專區,避免影響居民生活品質,但必須距離文教和宗教設施有相當距離;性工作者也不得刊登廣告,或於公共場所拉客。
警政署副署長林國棟指出,設置性交易專區可有效管理,警方也會配合執行,在「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法之前,仍會持續偵辦比較嚴重的性犯罪、定期協助性工作者通報衛生單位進行性病篩檢。
NOWnews 2011/04/08
性工作專區成燙手山芋 李俊毅:如果我可以建議馬總統…
針對政府決定設置「紅燈區」,業者得在允許特定區域內賣淫嫖娼,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高志鵬今(8)日批評,政府將權限下放給地方政府,卻看不出任何配套措施,「根本是把燙手山芋丟給地方政府規劃」,他說,現階段台灣適不適合指定區域當紅燈區,事先並沒有做過評估,「倉卒作成決策是輕忽並怠忽職守的做法,請(行政院長)吳敦義不要推卸責任!」
根據規劃,原本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罰娼不罰嫖」相關規定今年11月將失效,行政院人權小組日前開會,行政院長吳敦義拍板確定設立「性工作專區」,並指示內政部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
內政部表示,未來地方政府可規劃從事性交易的特定區域,交易雙方皆屬合法。但在特定區域外,則一律禁止從事性交易行為,同時「性工作專區」必須跟文教、宗教設施保持距離,而在區外從事性交易者買賣雙方都將被處罰,包括以髮廊、按摩院為名經營性交易者都屬違法,違法者娼、嫖都罰。
立委李俊毅也抨擊,國家要不要合法化性交易,「這是重大的道德議題,也攸關國家未來經濟發展可能的方向」,他批評,行政院要解決「罰娼不罰嫖」的問題,不代表可以推出草率並讓地方政府自行設置紅燈區的荒唐政策,「其實可以罰嫖,問題就解決了,中央政府把權力下放地方政府,那性產業會不會成為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政策?我們很難置信,政府怎麼會陷入混亂無能的狀態?」
李俊毅擔憂,設立性專區將會出現一國兩制的法制爭議,「性交易到底要不要合法?既然目前不合法,就沒有特許哪個區可以違法不罰,這會造成矛盾,全世界沒有推給地方政府的,這不是給地方權力,而是給地方難題」。
李俊毅說,他個人反對設立紅燈區,「紅燈就是危險,不可以設一個危險的地區,讓大家誤入歧途」,他也說,如果馬英九認為性產業要列入國家發展的重大政策,政院就必須提出規劃。
李俊毅說,「如果我可以建議馬總統,馬英九的臉書可以開放給大家討論,也可以在網友聚會上好好討論」,他強調,黨團會審慎確定相關立場,「目前黨團還沒有就這案子做任何討論」。
RTI 2011/04/08
地方反對設性交易專區 內政部將持續溝通
內政部將推動修法,授權地方政府自行劃定性交易專區。內政部次長簡太郎今天(8)表示,性交易專區設置地點有一定規定,未來只有專區內的性交易合法,此外都要受罰;至於地方政府反彈強烈,簡太郎表示,內政部會持續與地方政府溝通、交換意見。
大法官解釋第666號,宣告目前法律「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憲,內政部決定推動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取消現行性工作者拘役的規定,降低罰款金額,並授權地方政府自行劃定性交易專區,未來只能在特定區域內從事性交易,區域外一律禁止,違者娼嫖皆罰。
內政部的修法方向引發地方政府強烈反彈,抨擊中央政府卸責。內政部次長簡太郎8日在國民黨團記者會上表示,經過調查發現,有75%左右的民眾贊成有條件開放性交易專區。未來專區設置地點也有所限制,內政部並非鼓勵性工作產業化。簡太郎說:『(原音)一個是在都市土地,在商業區裡面是OK,但是商業區裡面將來會規範,距離學校、寺廟、教堂、公共場所多遠的地方才可以。都市外土地就是遊憩區,都市外土地有的是農業用地、有的是保護區等等,我們現在限定就是遊憩區的環境。』
不過大多數地方政府已經表態反對設立性交易專區,立委憂慮,日後性交易處罰程度下降,修法只是「空包彈」,反而會衍生許多問題。簡太郎表示,內政部在修法過程中,會持續與地方政府溝通、研究。他說:『(原音)因為昨天政策剛剛宣布,的確有些內涵不很清楚,將來政策要透過法律修訂,法律條文出來後會更明確。我們在探討法律條文修訂時,我們都會找地方政府來參與開會、討論。』
簡太郎說,「社會秩序維護法」中有關性交易行為「罰娼不罰嫖」的規定,將在今年116日失效,內政部正積極研擬修法,希望5月底將草案送行政院核定後,儘速交立法院審議,並在下會期順利完成修法。
中央社2011/04/08
地方不設紅燈區 內政部續溝通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8日電)內政部日前宣布,地方政府可以規劃性交易特定區域,但多數縣市已表明不設立,內政部次長簡太郎今天表示,將持續與地方政府溝通協調。
內政部日前宣布,地方政府可本於自治原則,在都市計畫商業區或非都市土地遊憩用地範圍內,規劃性工作者得從事性交易特定區域。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趙麗雲、立委吳育昇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邀請簡太郎等官員出席。
吳育昇表示,設立性工作專區必須同時修正刑法,將通姦除罪化,否則一旦結婚的民眾到專區消費,性工作者可能因此遭控通姦。
吳育昇也認為,目前已經有十多個縣市表明不設立性工作專區,未來如果各縣市都不設立性工作專區,會不會變成既罰娼又罰嫖?中央要不要指定地方政府來設立性工作專區?
簡太郎表示,這項政策才剛宣布,地方政府可能對政策內容還有不了解的地方,草案擬定後,將持續與地方開會、溝通與協調;對於刑法的通姦罪,只要刑法不修,性交易就會有罪,內政部曾研究過相關問題。
簡太郎說,大法官解釋第666號宣告目前法律「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憲,因此社會秩序維護法性交易行為「罰娼不罰嫖」規定將於今年116日失效,內政部正積極研擬修法草案,希望5月底送行政院核定後,儘速送到立法院審議,盼立法院下會期可以順利通過修法。1000408
蘋果日報20110408
無縣市願設紅燈區 政策沒效 來亂ㄟ
政院授權地方政府設性交易專區,但沒縣市要設。圖為桃園縣一處合法妓女戶。資料照片
性交易除罪、是否設專區爭議許久,有社團多次上街,為性工作者爭取權益。資料照片
【連線報導】為落實性交易除罪化,行政院將授權地方政府設性工作專區(俗稱紅燈區),但全台昨已有20個縣市表明反對設立,僅新北市和雲林縣未表態。內政部官員昨直言,若年底前新法上路後仍未有性工作專區,會依法對娼嫖一律開罰。政院設性工作專區政策形同空包彈,婦團怒批「政院偽善,沒有專區還要娼嫖都罰,等同全台禁娼」,違反性交易除罪化共識。
行政院前天拍板定案,授權地方政府設性工作專區,因大法官釋憲指《社會秩序維護法》有關性交易罰娼不罰嫖規定有違公平原則,該規定將於116日失效,修正草案須趕在此日之前上路。
專區外交易娼嫖都罰
據內政部規劃,未來專區內性交易場所、性工作者都須登記並取得執照,在專區外性交易,娼嫖統統都得罰。
內政部法規委員會參事兼執行祕書劉文仕表示,像我國這樣設計「還沒看到其他國家有類似作法」,荷蘭紅燈區專區內多數都是性工作場所、且對專區外性交易是否處罰也沒特別規定。新法上路之初,可能不會這麼快就有性工作專區,這段期間娼、嫖一律開罰,因嫖客成本提高,性交易會少很多。內政部也表示,現如果有縣市說要設,「反彈聲浪可能比國光石化還多」,中央只是先訂法源,就算無縣市願設,也會尊重地方意見。
《蘋果》昨詢問全台22個縣市首長,僅新北市和雲林縣未表態,其餘縣市均反對。台北市長郝龍斌昨說,北市地狹人稠,沒有適合地點,因此不做任何考量。高雄市長陳菊表示,性交易專區無論設在哪個行政區,民眾的接納度都不高。南投縣長李朝卿說,南投縣民風純樸,絕不會設紅燈區。台東縣長黃健庭甚至說,反對理由是因色情產業會污染環境。
社團:形同全台禁娼
雖雲林縣尚未決定,但縣長蘇治芬昨說,性產業一直存在,沒必要避談,但中央如沒配套,只是宣示性將權限下放給地方,縣市政府還是做不來。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則表示,須站在民眾安全與人權保障上,進行全盤思考,待評估後會再對民眾說明。
長期關懷性工作者權益的日日春關懷互助會祕書長王芳萍表示,因政院修法不負責任,將權責推給地方,才會造成20個縣市表態拒絕設立專區的情形,婦團希望除罪化,政院卻說就算沒有專區、還是要罰娼罰嫖,那就等同全台禁娼,簡直是偽善,為選舉考量做出的政策決定。
人權律師、九大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菊芳則表示,政府希望設專區讓性工作除罪化,但各縣市首長考量民意或選票,不會貿然設專區,現在20個縣市都拒絕設專區,等同讓這個修法形同空包彈,無法達成目標;如果真要達成除罪化,就應專區內外都是娼嫖皆不罰。
現代婦女基金會祕書長簡至潔表示,2009年大法官解釋就是認為只罰娼不罰嫖不公平,婦團多年努力爭取性交易除罪化,行政院設專區,專區外娼嫖都罰,違反大法官解釋及婦團共識。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講座教授何春蕤建議,各縣市性工作專區應就地合法化,不需另行設置,專區內外娼嫖都不應開罰。
「嫖妓不是殺人放火」
在雜誌社工作的民眾王先生痛批行政院不負責任,「沒有地方政府敢玩啦!設專區根本是看得到吃不到,虛應故事而已。」
從事金融服務業的嫖客陳先生說:「為什麼做同一件事,在專區內合法、專區外卻非法,嫖妓又不是殺人放火,工作苦悶需發洩,不是每個人都像總統馬英九跑跑步、沖個冷水澡就可解決。」
《蘋果》昨語音民調顯示,有53.23%受訪者反對設立性交易專區,認為會敗壞風氣,擔心治安;但有37.81%民眾支持設立,認為可促進經濟。
婦團表示,粗估台灣性產業產值至少上兆元,性產業不僅性交易、還有媒介、廣告等相關利益龐大。警政署統計全台合法公娼,包括台中市、桃園縣、宜蘭縣、澎湖縣及台南市等5縣市,共11家、45名合法娼妓。警政署昨表示,性交易專區常衍生人口販賣、組織犯罪等問題,將視各地專區規劃擬定對策。
性交易專區規劃
◎地方政府可在都市計劃區或非都市土地的遊憩用地(如鄉鎮市的旅館、飯店用地)設立性工作專區。
◎性工作者須登記並申請執業執照,專區內性交易場所也須申請許可執照。性交易必須在合法專區、合法場所及由有執照性工作者進行,3要件同時符合時,娼嫖才可免罰;專區以外的性交易,娼嫖都罰。
◎性工作者不得刊登廣告,也不得於公共場所拉客。
◎課稅問題將依未來各地自治條例規定,若當地將性工作設為營業項目,就得課稅。
◎由於大法官釋憲後,「罰娼不罰嫖」今年116日失效,修正草案須趕在此日前上路,內政部規劃下月底前將草案送往行政院審議,行政院核准後經立院三讀生效。
資料來源:內政部
設置性交易專區 各縣市意向
◎反對:
˙基隆市:沒這樣環境,找不到適宜地點。
˙台北市:沒適合地點、不作任何考量。
˙桃園縣:沒必要。
˙新竹縣:民風純樸。
˙新竹市:看不出迫切性。
˙苗栗縣:沒必要。
˙台中市:無設置地區與條件。
˙彰化縣:傾向不設紅燈區。
˙南投縣:民風純樸。
˙嘉義市:民風純樸。
˙嘉義縣:民風純樸。
˙台南市:沒必要。
˙高雄市:民意沒共識。
˙屏東縣:沒設置計劃。
˙宜蘭縣:民風純樸。
˙花蓮縣:與政策不符。
˙台東縣:色情產業會污染環境。
˙金門縣:縣民不可能支持。
˙澎湖縣:民風純樸。
˙連江縣:從未考慮。
◎尚未表態:
˙新北市:須以民眾安全與人權保障全盤思考。
˙雲林縣:性產業沒必要避談。
資料來源:各縣市政府
蘋果日報20110408
《蘋果》民調 為性交易除罪化,將由各地方政府設性交易專區,你支持你所在的地方政府這樣做嗎?
不支持,敗壞風氣,擔心治安53.23%
支持,性交易專區有存在必要,可促進經濟37.81%
不知道/沒意見8.96%
成功樣本:402
調查日期:47
調查方式:電腦語音輔助訪問
抽樣方式:以全國住宅電話為抽樣母體編冊隨機抽樣
調查機構:《蘋果日報》
蘋果日報20110408
專區外性交易「警察抓不到」
性交易除罪化,嫖娼大多數贊成,但要遷到專區進行性交易,大家卻有不同意見。現年25歲的「飯局妹」咪咪說,對專區的印象就是萬華的寶斗里或私娼寮,且裡面執業的是一些站壁流鶯或公娼。
媽媽桑憂黑白道介入
咪咪說:「我可是高級飯局小姐,我的客人也不會去專區吧!」記者問法案若通過,將來男女不在專區內交易就得受罰?她反譏:「我們跟客人去賓館就像男女朋友,警察抓不到,也很難抓吧!」
基隆市「鐵枝路」私娼寮媽媽桑A子向記者說:「那些說什麼不罰娼、還有什麼專區的,根本不會光臨查某間(台語,指妓女戶)的高尚人!哪有客人可能明目張膽逛查某間?」她認為設專區,反而讓警察、黑白兩道介入「集中管理」。她還說,做色情業雖不偷不搶,但也不是光采的事,「要是有能力轉業,那會有歹命女子前仆後繼做這行?」
嫖客:遠水難救近火
有嫖客抱怨,設性交易專區很不方便,新店小陳說:「我找小姐難道要坐火車?遠水救不了近火,等我到了,火也早熄了。」三重阿尼也表示:「現在流行在網路吃魚喝茶找援妹,警察也拿我沒轍,炒這個專區很無聊。」
專案組
台灣立報2011-4-07
限縮性產業 無助性工作者
作者:史倩玲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行政院長吳敦義6日表示,對於成人性交易,政府將以「適度開放、有效管理、維護人權、打擊犯罪」做為未來的管理原則。不過,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秘書長王芳萍指出,性產業政策仍以限縮為主,無助弱勢的性工作者。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在民國98116日作成釋字第666號解釋,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有關性交易行為「罰娼不罰嫖」規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因此這條規定將於民國100116日失效。
吳敦義在6日的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會議中聽取內政部簡報,並確認性產業管理原則。
專區之外 娼嫖皆罰
吳敦義指出,性交易行為若變成無法可管,對於社會影響重大。因此內政部會著手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並於近期內研擬相關修正條文,送交行政院審議,以避免出現法律空窗期。
內政部也指出,行政院人權小組經討論後決定,地方政府可以依照自治原則,在都市計畫商業區或非都市土地之遊憩用地範圍內,規劃性工作者得從事性交易的特定區域。但為避免對民眾居住生活品質造成負面影響,性工作場所必須距離文教、宗教設施適當距離。
另外,目前各地方依據現有規定已經存在的性交易場所,基於特定歷史背景因素考慮,地方政府可允許其繼續營運。內政部表示,凡是在地方政府所規劃的特定區域內,性工作者可依法提出申請登記;但是在前述區域外,則一律禁止從事性交易行為,其違反者,性交易雙方無論娼嫖皆罰。
內政部也表示,為了避免業者鑽法律漏洞,除了依法登記、申請執照之性工作場所外,業者不得假藉其他名義,如指壓按摩休閒中心、理容院、KTV、咖啡廳、茶藝館、陪影館等經營性交易。同時,性交易者不得刊登廣告,也不得於公共場所拉客。
內政部還表示,政府未來將積極提供性工作者相關協助,使其擁有其他工作技能,無須再以性交易作為謀生手段。對於生活有困難而且有就業意願者,政府將依其申請,輔導轉業或推薦介紹參加職業訓練。
性產業專區地方自決
雖然政府表示,地方政府可以自主決定性產業專區是否設立,但高雄市與台北市都在7日回應,不設性交易專區。未來如果其他縣市跟進,性產業專區的成立更是難上加難。
王芳萍認為,政府雖然說要適度開放性產業,但實際上卻仍是嚴格管制。從已經公佈的政策來看,等於娼嫖皆罰,性工作者只能在一個很難設立的專區,設下重重的執照限制下,才能合法營運。這樣的情況等於回到原點,弱勢的性工作者仍被排除在重重限制外,無法保障弱勢的性工作者。
王芳萍表示,對性工作者唯一的保障方式就是全面開放,政府可以依階段進行。但以現在政策下的各種限制,只有資本最大的娼館、酒店才能生存,根本是加重性工作者的階級歧視。
王芳萍認為,地點問題根本是個假問題,當所有人都認為娼館不能在我家後院時,就代表地方政府不願設置專區,娼館等於回到從前的非法時代。
政府應正視貧窮問題
王芳萍表示,從政府表面開放,但實質限縮的性產業政策來看,政府根本不願意正面面對性產業以及貧窮問題。
王芳萍舉例,不少性工作者其實是遭遇921震災以及莫拉克風災的災民,甚至還有負擔3個精神疾病家人生活的性工作者。這些人因為遭遇巨變或是貧窮,一般工作所得根本無法負擔,因此需要以性工作轉取金錢。政府不能無視這些極度弱勢的人,要這些性工作者去做一個月賺2萬多的薪水,然後要她們去負擔數百萬的債務或是經濟需求。
當政府不願意去面對貧窮、加強社會福利,又極度限縮性產業,王芳萍認為,這等於讓經濟弱勢的性工作者,只能回頭去找黑道等有勢力的掮客尋求保護,讓性產業地下化的情況更為嚴重,讓性工作者回到從前被嚴重剝削的情況。
蘋果日報20110408
蘋論:山頂洞人要設紅燈區
最近兩個有關色情的新聞再度引發議論:社會色情行業的氾濫與犯罪,以及內政部把設性交易專區(紅燈區)的權力下放到地方政府,遭婦團批評為推卸責任。
推給地方注定失敗
這兩件事其實不是新聞,而是舊聞,好幾千年的舊聞。事實上不只是台灣的舊聞,也是全世界的舊聞。全球各國的古今政府都在這個問題上輾轉反側,進退失據,永遠在開放、禁止和管制之間罣礙顛倒,無所適從。原因是色情的性產業是人類最古老的行業,深深嵌進每個人生命繁殖與性快感的基因密碼裡。這麼固執的「生物本能」或「人性」,國家的權力再大,也難以撼動,何況國家的領導階層在權力的輻射下,比平民百姓更為淫蕩好色。
色情業大盛於1970年代之後。避孕手段的便利化引爆了性革命,女性主義的普及讓女人獲得經濟的來源進而形成自我意識的獨立,其反映在性方面就是女性的情慾獨立。稍後,電腦的個人化與互聯網,隱藏了成千上萬的色情資訊,使吃了過多含生長激素食品的兒少快速發育,並在網路色情的召喚下,只需按圖索「妓」,立馬就有援交妹出現,於是早熟的少年郎爭先恐後進入性交的快感世界。以前解甲歸田的壯年及老年人也在威而鋼的發明後重返戰場。
網路性交易的普及與便利,使得腦袋還在想效法一個世紀之前荷蘭設「紅燈區」的山頂洞人公務員們,顯得十分愚蠢和落後。「紅燈區」?對年輕人就像要學算盤一樣匪夷所思,啼笑皆非。
內政部的這個由「地方政府設專區」的推責構想注定失敗,因為:地方首長有選舉壓力,誰都不敢得罪反對設專區的選民。即使有不少男人會去嫖妓,他們還是堅決反對設在他們家附近。內政部建議修法,專區內娼嫖都不罰,可是專區外娼嫖都罰。這種想法既倒退偽善又無聊至極,讓檢警扮演民眾貞操帶的角色,情何以堪?況且,透過網路援交,怎麼抓?還可能涉嫌傷害人權及違憲。
專區外變狂歡樂園
最後的結果是:若有地方願設專區,年華老去的性工作者只好去專區工作,而外勞、貧窮的男人才會去專區發洩。專區以外的廣大世界,就是具有性交易優勢族群的狂歡樂園。政府怎麼辦呢?很簡單,就是不管,只管有販賣人口、販毒、暴力、詐欺、破壞社會秩序等違反《刑法》的罪行。至於一般性交易,就像公民上館子吃飯,都應除罪化,因為:干國家什麼事?
中國時報2011-04-07
吳揆拍板 紅燈區 由地方政府規畫
【管婺媛/台北報導】未來凡是在地方政府所規畫的特定區域內,性工作者可依法提出申請登記,但在特地區域外,則一律禁止從事性交易行為,違反者則娼、嫖雙方皆罰。圖為警方帶隊前往查緝站壁私娼。(本報資料照片/陳慶居攝)
針對引發爭議的「紅燈區」設置問題,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拍板定案,決定讓地方政府本於自治原則,規畫性交易特定區,但性工作場所須與文教、宗教設施保持適當距離;在紅燈區外從事性交易者,則採娼、嫖皆罰。
此外,包括「掛羊頭賣狗肉」,以理容院、指壓店為名經營性交易者,在未來也在違法之列。
由於《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罰娼不罰嫖」相關規定將於今年十一月六日失效,為避免法條失效後的法律空窗期,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昨天就相關事項作討論,並由內政部作報告。內政部轉述,吳敦義在會中以「適度開放、有效管理、維護人權、打擊犯罪」作為未來成人性交易行為管理原則。內政部法規會表示,預計在五月間,將《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報行政院審議。
會中也確定許多配套措施。在管理方面,內政部表示,行政院人權小組經討論後,決定讓地方政府本於自治原則,在都市計畫商業區或非都市土地的遊憩用地範圍內,規畫性工作者得從事性交易的特定區域。
但為避免影響民眾,性工作場所必須距離文教、宗教設施適當距離。至於,現有已存在合法性交易場所,基於歷史因素,地方政府可允許其繼續營運。
此外,未來凡是在地方政府所規畫的特定區域內,性工作者可依法提出申請登記,但在特地區域外,則一律禁止從事性交易行為,違反者則娼、嫖雙方皆罰。
為避免業者鑽法律漏洞,內政部表示,除依法登記、申請執照的性工作場所外,業者不可假藉其他名義,如指壓按摩休閒中心、理容院、KTV、咖啡廳、茶藝館、陪影館等經營性交易。同時,性交易者也不得刊登廣告或於公共場所拉客。
內政部表示,政府未來將積極提供性工作者相關協助,使其擁有其他工作技能,無須再以性交易作為謀生手段。對於生活確有困難且具就業意願者,政府將依其申請,輔導轉業或推介參加職業訓練。
NOWnews今日新聞網201146
地方自治?吳敦義:成人性交易工作適度開放、有效管理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內政部6日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相關規定將於民國100116日失效,為因應可能衍生之社會問題,行政院院長吳敦義今日拍板確認以「適度開放、有效管理、維護人權、打擊犯罪」做為未來成人性交易行為的管理原則。
吳敦義表示,性交易行為若變成無法可管,對於社會影響重大,為展現政府積極面對問題、解決問題之態度,內政部著手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並於近期內研擬相關修正條文,送交行政院審議,以避免出現法律空窗期。
內政部指出,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98116日作成釋字第666號解釋,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有關性交易行為「罰娼不罰嫖」規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並將於民國100116日失效。
內政部表示,為避免該法條失效後,性交易行為變成完全無法可管,而衍生種種社會問題,內政部在過去一年多來邀請地方政府代表、婦女與宗教團體、性交易業者代表、學者專家等舉辦2場公聽會;並召集犯罪防治、法律、社會學、衛政、勞政等相關領域學者專家舉辦2場專家座談會;另也先後委託辦理3次民意調查,以廣泛並深入瞭解社會各界之意見。
根據內政部在去年11月委託民調公司所作的民意調查結果,主張全面開放性交易工作的有7.6 %,主張全面禁止性交易的有14.5 %,主張「有條件開放」的則佔76.5 %。另外,在許可區域的問題上,有七成民眾贊成「以政府規劃的特定區域為限」,有兩成六的民眾贊成「開放除了住宅區、文教區、或學校寺廟等附近的所有區域」。這些意見及相關的看法,都是內政部規劃未來管理方式的重要參考。
內政部轉述,經由行政院人權小組討論後,吳敦義拍板確認以「適度開放、有效管理、維護人權、打擊犯罪」做為未來成人性交易管理原則,同時也通過許多配套措施,包括性工作者應依法登記、申請執照、定期接受健康檢查、確保勞動權益,以及接受勞動條件檢查等。
在管理方面,內政部指出,行政院人權小組經討論後決定尊重地方自治的精神,讓地方政府可以本於自治原則,在都市計畫商業區或非都市土地之遊憩用地範圍內,規劃性工作者得從事性交易之特定區域。但為避免對民眾居住生活品質造成負面影響,性工作場所必須距離文教、宗教設施適當距離。
至於目前各地方依據現有規定已合法存在之性交易場所,基於特定歷史背景因素考慮,地方政府可允許其繼續營運。內政部表示,凡是在地方政府所規劃的特定區域內,性工作者可依法提出申請登記;但是在前述區域外,則一律禁止從事性交易行為,其違反者,性交易雙方皆罰。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為了避免業者鑽法律漏洞,政府將展現強勢管理作為,除依法登記、申請執照之性工作場所外,業者不得假藉其他名義,如指壓按摩休閒中心、理容院、KTV、咖啡廳、茶藝館、陪影館等經營性交易。同時,性交易者不得公然刊登廣告,也不得於公共場所拉客。
內政部表示,政府未來將積極提供性工作者相關協助,使其擁有其他工作技能,無須再以性交易作為謀生手段。對於生活確有困難且具就業意願者,政府將依其申請,輔導轉業或推介參加職業訓練。
鑑於近年來國際社會對人口販運問題之關切,內政部說,政府絕不鼓勵性交易產業化,為賡續政府防制人口販運之決心,打擊強迫賣淫及青少年性侵害犯罪,未來政府的管理措施,將同時注意避免因性工作管制之有限開放,助長犯罪行為,因此明定營業場所有違反規定者,撤銷其執照。
內政部表示,前述立法政策及配套措施,乃為了因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文之要求而制訂。若政府未儘速制訂社維法第80條失效之替代條文,則自今年116日起性交易行為將變成無法可管,影響重大。為表示政府積極面對問題、解決問題之態度,內政部將依據吳敦義院長之裁示於近期內研擬相關修正條文,送請行政院審議。
原文網址: 地方自治?吳敦義:成人性交易工作適度開放、有效管理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4/06/91-2702651.htm#ixzz1Iq0wCVy0
聯合報2011/04/07
性工作專區 日日春:選票壓力下小進步
【聯合報╱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性交易除罪化拍板定案,未來地方可設從事性交易合法場所,地方政府反對聲浪不小,但長年支持性工作除罪化的日日春協會認為是小小的進步。本報資料照片/記者潘俊宏攝影
針對吳揆敲定性工作專區政策,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秘書長王芳萍認為,這乃是馬政府在選票壓力下,在性工作政策的「小小進步」,但仍過分保守。
王芳萍認為,馬政府談的性工作專區,僅是考量選票之舉,試圖在討好選民、以及在「不要開在我家後院」的效應間,找到最大公約數。然而此專區為性工作者設下三重限制,包括工作執照、場所執照及區域規定,「非常落伍」。
王芳萍認為,理想的性工作模式,應像英國、香港,不論性工作者、場所、區域,都不須執照。她認為性交易是成人間合意行為,屬私人範疇,政府根本不該管。日日春一心想將性工作除罪化,但馬政府提出的性工作政策,顯然仍有濃濃「性道德恐慌」。她期待性工作區應是和社區相互協調而成,而非限於專區集中管理。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認為,吳揆版性工作專區乃是基於各界壓力的折衷作法,但無法照顧到真正有生存需要的性工作者。
她舉例,像萬華等地的年長流鶯,不可能遠赴某性工作專區,因為根本遠離生活圈,非常不便。再者,若性工作專區由特定業者把持,許多性工作者也可能被迫失業。她期待政府和民間,都該更同情看待弱勢的性工作者,她們往往因生存所逼而從事性工作,若政府政策僅限於性工作專區,反而「有需要的沒被考慮到」。
聯合報2011/04/07
性交易除罪化 娼嫖不罰、地方可設專區
【聯合報╱記者羅印冲、蕭白雪/台北報導】性交易除罪化確定!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拍板定案,通過「四原則、五配套」等成人性交易管理規定;未來地方政府可於特定區域,規畫性交易的合法場所,交易雙方皆合法;特定區域外則嚴禁性交易,違者雙方皆罰。
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會議,昨天通過性交易除罪化「四原則」及「五配套」。四原則包括:適度開放、有效管理、維護人權、打擊犯罪;五配套為:性工作者須依法登記、申請執照、定期接受健檢、確保勞動權益及接受勞動條件檢查。
內政部根據大法官第六六六號釋憲案指出,「社會秩序維護法」有關性交易「罰娼不罰嫖」規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應在解釋公布後兩年、即二○一一年十一月六日失效。
大法官解釋認為「罰娼不罰嫖」違反平等原則,但並未明確指示娼嫖究竟該不該罰。吳揆表示,性交易行為若無法可管,對社會影響重大,指示內政部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近期研擬相關修正條文,送行政院審查,避免出現法律空窗期。
內政部表示,經行政院人權小組討論,決定尊重地方自治精神,未來地方政府可於「都市計畫商業區」或「非都市土地之遊憩用地」,規畫得從事性交易的特定區域,交易雙方皆屬合法;但在區域外則嚴禁從事性交易,違者雙方皆罰。
內政部指出,為避免民眾生活品質遭受影響,性工作場所必須距離文教、宗教等設施適當距離;另基於特定歷史背景,各地方政府可允許目前已合法存在的性交易場所繼續營業。
為避免業者鑽法律漏洞,政府將從嚴管理,除依法登記、申請執照的性工作場所,業者不得假藉其他名義,如指壓中心、理容院、KTV等經營性交易,也不得刊登廣告或在公共場所拉客;一旦查獲違反規定,立即撤銷執照。
根據內政部規畫,目前有逾十個縣市仍有合法的公娼、妓女戶,原則上其合法性不會受影響。至於地方政府要傷腦筋的是,接下來是否要圈定特定區域,作為合法性交易的色情專區?未來性交易專區的管理、規畫,都將授權地方政府處理。
聯合報2011/04/07
紅燈區設哪 都不願「在我家隔壁」
【聯合報╱本報記者/連線報導】縣市政府若設紅燈區,負責第一線管理的警方得上緊發條,對國內警方來說是嶄新的挑戰,多數警界首長認為,化暗為明應是好事,但一定要有嚴謹配套措施,警方對紅燈區的管理有信心。
警政署表示,警察是執法單位,只要相關配套周延、法令完善,讓警方執法有據,尊重主管機關的決定。
新北市警察局長伊永仁昨晚說,警察是執法者的角色,沒有立場表示贊成或是反對,要看內政部及立法院有沒有完成立法,如果正式通過設置色情專區,一定還要有明確的規範,警察才有執法的標準及依據。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長刁建生說,畫設紅燈區在過去有過很多討論,國外也有案例,他認為大方向是正確的,「怎麼有效管理才是重點!例如主管機關是誰,就要先確立,是衛生或經濟機關管理?還是警察機關?這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雲林縣警察局長王慶麟表示,若縣府決定設置娼妓專區,縣警局會配合提出相關配套,絕對有信心維護專區治安;至於贊成或反對設置娼妓專區?警方沒預設立場。
彰化縣警察局長蔡義猛說,規畫紅燈區除考量民情外,也要考慮到市場規模,目前中部地區的消費主要集中在台中市,他認為彰化縣設紅燈區的可能性不高。
桃園縣警察局副局長黃宗仁指出,畫設紅燈區可以有效管理,對治安有幫助,警方是執法單位,沒有政策決定權,只要訂出政策,就依法執行;桃園縣多名分局長指出,問題在紅燈區要設哪裡,因為沒有民眾願意紅燈區「就在我家隔壁」。
嘉義縣政府警察局長李文力、苗栗縣警察局長曾義瓊、宜蘭縣警局長楊崇德、新竹縣政府警察局長陳銘政、花蓮縣警局長阮清陽等人說,警方依法行政,不管如何,都會遵照政府法令執行。
聯合報2011/04/07
紅燈區 12縣市喊止步、5都有3都反對
【聯合報╱本報記者/連線報導】行政院決定未來縣市政府可在特定區域規畫紅燈區,地方態度不一,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台東、花蓮、澎湖等十二個縣市都反對,大喊紅燈止步;其他十個縣市長則說要「全盤了解」、「從長計議」,也有人說可辦公投決定。
台北市長郝龍斌、基隆市長張通榮昨晚都表示,市內無合適地點可設性工作專區。郝龍斌昨晚表示,「北市不做這樣的考慮!」他表示,台北市人口密集,很難找到一處百分之百沒有負面影響的地區,所以不考慮設置性工作專區。張通榮也說,基隆市因地窄人稠等地理因素,並無合適的地點設置。
張通榮基本上贊成性交易專區的構想,他說,設置色情專區可以解決一些社會問題,就如議員們說的,這樣警察就比較沒有貪瀆的問題。
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內政部調整性產業專區政策,是可以討論的方向,但目前相關法令基礎、政策思考的原因、具體內容都沒有完整資訊,市府會取得完整資訊下進一步討論。
「我反對,這會汙染台東環境」,台東縣長黃健庭反對縣內設置娼妓專區;不過,他又補充,如果設在其他縣市,他沒意見,尊重當地縣市長職權。
花蓮縣長傅崐萁也反對設置紅燈區,指前陣子藍軍才提倡道德重整,他要求縣內學童要讀四書五經,現在卻要搞性工作除罪化,讓人搞不懂,「不管中央如何推動,花蓮別說不設紅燈區,連『一樓一鳳』(藏在大樓公寓的應召站)都不准」。
台南市長賴清德表示,台南市發展目標是文化首都、科技新城,「娼妓專區並非發展目標,不會放在規畫中」;澎湖縣長王乾發說,澎湖是塊淨土,近年來推動心靈改革,他不贊成設紅燈區;嘉義市長黃敏惠也表示反對,「因為管理人力不足」。
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淇說,紅燈區即使管理再好,仍易有治安事件,因此不論設在那個區域,民眾都會反對;嘉義縣政府秘書長吳容輝說,縣長張花冠全力推動田園城市,嘉義縣不考慮設置娼妓專區。
南投縣長李朝卿表態反對,他以早年草屯鎮公園旁的風化區為例,指存在幾十年,好不容易才「掃掉」,沒必要再設新的。
性交易專區 地方政府怎麼說?
五都
台北市 反對 人口密集,很難找到完全沒負面影響的地區
台中市 反對 有違善良風俗,管理再好,仍易有治安事件
台南市 反對 發展目標是文化首都、科技新城、永續都市
未決定:新北市、高雄市
其他縣市
基隆市 反對 基隆沒有合適地點,但基本上贊成專區構想
南投縣 反對 民風純樸,不適合設置紅燈區
嘉義縣 反對 推動為田園城市
嘉義市 反對 管理人力不足
花蓮縣 反對 才提倡道德重整,中央卻推動性工作除罪化
台東縣 反對 會「污染」環境
澎湖縣 反對 澎湖是淨土,民風善良純樸
金門縣 反對 社會風氣善良,不需要紅燈區
連江縣 反對 交通和民情不適合
未決定: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宜蘭縣、屏東縣
製表/林文義
圖/聯合報提供
中央社2011/04/06
合法公娼 中市僅存11
【中央社╱台北6日電】性交易是否設專區?內政部今天表示,地方政府可自行規劃,但包括台北市、台中市都表態無意設置,而現有合法性交易場所的台中市等,公娼人數也逐年減少。
內政部晚間表示,行政院長吳敦義上午在「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會議聽取內政部簡報後,拍板確認以「適度開放、有效管理、維護人權、打擊犯罪」,作為未來成人性交易行為管理原則。
內政部說,現在合法存在的性交易場所,地方政府可允許繼續營運,並自行決定是否設置性交易專區。
根據台中市警察局資料,目前在豐原分局及第3分局轄區內,尚有11名合法公娼。
此外,宜蘭縣現有合法妓女戶有4家,集中在羅東鎮康樂巷內,公娼平均年齡超過50歲。由於當地妓女戶設備簡陋,加上近年來欠缺新血輪加入,已不敵年輕私娼競爭,生意大不如前。
至於未來是否設置性交易專區,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淇表示,性交易專區適合設在交通便利但有天然屏障的地點,台中市沒有符合這些條件的地點,且性交易專區可能遭市民反對,現在尚無相關規劃。
台中市警察局表示,公娼存廢,台中市正在研擬制定相關的自治條例,預定明年2月會辦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聽取民意,市府不預設立場。
宜蘭縣副縣長吳澤成表示,待中央法令修法後,再進一步召集相關單位探討。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指出,台北市是人口高度稠密地區,找不到1塊區域適合做為性工作專區,其次社會上對開放性工作仍有高度爭議,北市府對設置性工作專區態度是「不予考慮」。
中央社2011/04/06
地方性交易專區 綠質疑藍謹慎
【中央社╱台北6日電】地方政府可自行規劃設性交易專區,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責任推給地方政府是沒擔當的做法;中國國民黨中央政策委員會執行長林益世說,設專區應謹慎小心。
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相關規定今年11月將失效,行政院長吳敦義指示修法。至於性交易是否設專區?內政部表示,地方政府可自行規劃,性工作者可依法提出申請登記。
林益世晚間受訪時表示,應正面看待性產業,但設專區要謹慎小心,看看社會民情能否接受;國民黨團將體會民情、充分了解後再回應。
民進黨團幹事長高志鵬說,中央政府把責任推給地方政府,這是陷地方政府於不義,沒有擔當;且是否設置性交易專區,未經各界討論,也未考量社會是否接受,政府決策草率,相信沒有地方政府敢設專區。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黃淑英表示,中央政府推卸責任,未經討論就把爭議性問題丟給地方政府,不負責任。若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是否設置專區,會造成各地方政府規定不一致,可能造成流動情況,中央政府不能置身事外。
聯合報2011/04/07
性工作專區 勵馨批:中央把責任丟地方
【聯合報╱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行政院長吳敦義拍板確認設立性工作專區,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昨天說,整個政策聽來就是「中央拍拍手,責任丟地方」,中央、地方管理權責不清,未來勢必引起眾多爭議,勵馨等婦女團體主張縮減性產業,不贊成性工作專區。
紀惠容說,該政策把規畫性工作專區責任丟給地方政府,將造成地方政府兩難。例如所謂得在都市計畫商業區內設置專區,但商業區往往都有一般住戶,屆時住戶一定會抗議。雖然民調顯現逾七成民眾贊成有條件開放,但台灣民眾贊成前提往往是「不要設在我家後院」。
紀惠容也質疑,該政策許多地方沒交代清楚,例如所謂專區是指全區皆是性交易場所?或容許「一樓一鳳」?申請從事性工作者須是業者,還是個體戶?最嚴重的是,雖然打出強勢管理口號,但未說明由誰負責,屆時是中央管?警方管?地方管?都不清楚。
紀惠容擔憂,就國際目前狀況,開放性工作專區的國家,往往湧入大量外籍性工作者,將帶來人口販運問題。例如荷蘭紅燈區,近年發現外籍性工作者占大多數,且有遭人控制傾向,未來台灣恐怕也將染上人口販運汙名。性工作專區的業者、性工作者是否可開放外籍,政府有必要說清楚。
聯合報2011/04/07
荷蘭紅燈區 帶來春色也帶來犯罪
【聯合報╱編譯莊蕙嘉/報導】荷蘭的紅燈區全球知名,穿著清涼的妓女站在阿姆斯特丹紅燈區的透明門後,若隱若現展示胴體。
歐新社
世界各國允許性產業合法化的國家,有不同層級的規範。荷蘭擁有全球最出名的合法紅燈區,性產業發達,卻也令政府憂心其產生的人口販賣、組織犯罪及毒品等負面效應。
一九八八年,荷蘭政府通過將妓女列為合法職業,二○○○年更將性產業合法化。另一個知名的紅燈區則是美國賭城拉斯維加斯及周邊鄉鎮,為全美唯一合法的紅燈區。
在亞洲,香港允許嫖妓,但開設妓院、拉皮條和拉客則是違法行為;新加坡亦是如此。印度和泰國立法禁止賣淫,但執法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妓女和嫖客皆私下交易。
聯合報2011/04/07
性交易 歐洲普遍正常化
【聯合報╱柏林特派員陳玉慧/六日電】
歐洲很多國家,性交易早已正常化,除了嚴禁未成年人涉足,性交易場所集中在一起,便於管理,但性交易問題仍層出不窮,管理一直很棘手。
幾乎每個歐洲城市都有自己的紅燈區,如巴黎的聖丹尼街,日內瓦、法蘭克福的火車站附近,漢堡的St. Pauli,這些著名的紅燈區已經出名到連觀光客也想到此一遊。
歐洲已有一些色情場所如巴黎的one two two Aux Belles Poules,柏林的Bel Ami被花花公子雜誌評為全歐洲最高檔的色情場所。而柯隆的Pascha或布拉格的Big sister也都大名鼎鼎。
歐洲各地將性交易場所集中在一起,為的也是杜絕人口買賣和逃稅,以及愛滋和性病的抽檢。數十年來,歐陸色情業者多次上街抗議,既然性交易酬勞也要繳稅,而色情業者卻沒有退休金,要求政府將色情行業更正常化。
在歐陸各城,法定可以從事性交易的年紀為十八歲,在瑞士則只有十六歲。
中廣新聞2011-04-07
內政部:適度開放 非全區皆娼
【中廣新聞/黃悅嬌】行政院敲定成人性交易管理原則,未來成人性交易管理將授權地方政府規劃得從事性交易的特定區域,內政部強調因各地情況不同,因此不由中央統一規範,至於特定區域也與專區概念不盡相同。內政部將提出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草案,最遲5月底送行政院。
行政院人權保障小組會議6號定調,未來將以「適度開放、有效管理、維護人權、打擊犯罪」做為成人性交易的管理原則。
內政部法規會參事劉文仕表示,所謂的適度開放,是指授權地方政府在都市計畫商業區或非都市土地之遊憩用地範圍內,規劃得從事性交易的特定區域,但須距離文教、宗教設施適當距離,適當距離為何?也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
內政部說明,劃定為「得」從事性交易的特定區域並非全區都是性交易行業,與荷蘭紅燈區的專區概念並不同;特定區域內,性工作者須依法提出申請登記,特定區域外,一律禁止從事性交易,違者娼嫖都要罰。
此外,目前各地方既存的合法公娼戶,基於特定歷史背景因素考量,地方政府可允許其繼續營運。
因應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規定違憲,並將於100116號失效,內政部將依相關原則進行修法,最遲5月底前將草案送行政院審議。
中國時報2011-04-07


人口密度高 北市不考慮
【盧金足、林佩怡/綜合報導】「台中市沒有條件設紅燈區!」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淇說,性交易特定區即一般說的紅燈區,應該適合設在交通便利,有天然屏障的地方,但大台中並沒有這種特色的區域;況且,紅燈區不管設在那個行政區,勢必引起當地民眾的反對。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其強也說,台北市不考慮設置紅燈區,因台北市屬人口高密度地區,很難找到影響低的地區設置;另外,這是高度爭議的議題,市民很難接受,因此台北市府不會有這樣的規畫。
蕭家淇說,即使性交易特定區明文規定和宗教、學校保持特定距離,但對附近的環境影響和居民觀感,仍會成為不受歡迎的產業,以交通和阻隔性而言,紅燈區設在高山偏遠處,有隔離效果,但交通不便,設在都市四通八達,卻沒有隔絕性,台中市沒有開放的條件。
蕭家淇並認為,台中市如果開放設置性交易特定區,恐會招來「風化城」之譏。
中廣新聞2011-04-07
性交易專區拋球給地方政府 縣市要研議
【中廣新聞/彭清仁】內政部昨晚表示,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將在今年11月失效。但考量尊重地方政府自治原則,未來地方政府可自行規劃性交易區域,性工作者也可依法提出申請登記,未在專區內性交易,不管娼、嫖都罰。由於茲事體大,各地方政府對內政部丟出的球,都表示還要再研議,不敢有太多回應。
內政部表示,經行政院人權小組考量尊重地方自治精神,未來地方政府可於都市計畫商業區,或非都市土地遊憩用地範圍內,以避免影響居民生活品質為原則,規劃性工作者,得從事性交易特定區域,但必須距離文教、宗教設施適當距離。由於議題實在太大,地方政府貿然接到內政部拋出的球,顯然有些意外。
以新竹縣和新竹市為例,目前根本都還沒選定符合條件的地點,也沒有意料到內政部會「大方」的釋出管理權責!以新竹市現有的狀況,最適合的地點幾乎只有香山偏遠地區或是南寮地區。
但依內政部的說法,如果未在專區內性交易,不論娼嫖都要受罰。現行管理取締的警方則是不諱言的指出,這種做法可行性並不高,相信娼嫖都不太容易接受,因為跑到大老遠去性交易,「槍仔攏冷去」!娼嫖的接受度應該都不高。
而新竹縣有十三鄉鎮市,是全縣設一個專區,還是各鄉鎮開放設立,內政部也沒有明確的說詞。但縣市政府對中央不再閃避人性的做法,則是持肯定的態度,只是施行細則還有相當大檢討的空間。
中廣新聞2011-04-07
陳菊:高市不設「紅燈區」
【中廣新聞/林憲源】地方政府將來可規劃設立性交易專區。高雄市長陳菊明白表示,高雄市民對此沒有共識,高雄市目前不會設立性交易專區。
性交易專區內性交易除罪化,專區是否成立的權責在地方政府。高雄市長陳菊表示,她肯定除罪化的進步思維,但也表示高雄市不會設置紅燈區。
陳菊說,高雄市民對此沒有共識,不論設在哪一區,哪一區都不會接納,因此高雄市政府目前沒有規劃設立性交易專區的準備。
中廣新聞2011-04-07
地方設性交易專區 藍委疑:無法解決問題
【中廣新聞/程平】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拍板,賦予地方政府設置性交易專區的權力。不過國民黨立委鄭麗文質疑,相關的配套目前都沒看到,如果只是要地方政府自行規劃設置專區,恐怕不但不能解決問題,還會變成地方的燙手山竽。同黨立委黃義交也說,台灣是彈丸之地,如果設專區,恐怕都往那邊流動,還是會有向外擴散副作用。
行政院決定授予地方政府權力,可自行規劃設置性交易專區,在專區內合法場所從事的性交易,娼嫖都不會被罰。但黃義交擔憂,台灣畢竟很小,就算設專區,恐怕還是難以避免讓副作用向外擴散。
鄭麗文也說,目前並沒有看到相關配套,因此如果只是設專區,除了在劃定專區的問題上,會變成地方政府的燙手山竽,而且就算專區劃出來,業者及消費者也未必會願意進去。
鄭麗文認為,要減少性交易產生的負面問題,就必須要把問題攤在陽光下,光是設專區並沒有用,因為以國際上成功的例子雪梨來說,就沒有專區的設計。
中央社2011/04/07
郝龍斌:台北市不設紅燈區
(中央社記者陳虹瑾台北7日電)內政部昨天表示,將由各地方政府自行決定是否設性交易專區。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說,台北市地狹人稠,沒有設紅燈區的考量。
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相關規定今年11月將失效,行政院長吳敦義指示修法。至於性交易是否設專區?內政部昨天表示,地方政府可自行規劃,性工作者可依法提出申請登記。
郝龍斌下午出席公開場合時,媒體詢問是否將在台北市設紅燈區(性交易專區)?郝回應,台北市地狹人稠,因此不打算設紅燈區,「(目前)沒有這樣的計畫,也不準備這樣規畫」。1000407
中央社2011/04/06
婦團籲嚴懲性交易獲利第三者
 (中央社記者陳麗婷台北6日電)內政部今天晚間提出地方政府可自行規劃設性交易專區。婦女團體表示,擔心財團會從中獲利,因此,政府必須擬定管理配套,並嚴懲從性交易獲利的第三者。
內政部表示授權地方政府可自行規劃性交易專區,性工作者可依法提出申請登記。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受訪表示,這樣的政策,可能會讓財團從中獲利,錢都進到財團口袋。另外,她表示,雖然政策提出地方政府可以本於自治原則,在都市計畫商業區或非都市土地遊憩用地範圍內,規劃性工作者得從事性交易特定區域;但台灣環境屬於住商混合,很難區分什麼叫做商業區、什麼叫做住宅區,這也是困難之一。
紀惠容質疑,未來到底要由中央還是地方管理?若僅由地方管理,很可能出現管理標準不一的狀況。她說,政府應該提出完善的福利及規劃協助性工作者就業政策。
另外,由展翅協會、勵馨基金會等組成的反性剝削聯盟提出訴求,性交易不應合法化,應縮減性產業,提升性別平等,但原則是不懲罰弱勢性工作者,嫖客必須自付社會成本,最重要的是政府應嚴懲從性交易獲利的第三者。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簡至潔表示,基於地方自治原則,且讓原有存在的性產業及其聚落就地合法,基金會同意這樣的原則,因為反而較容易管理;但政府一定要講清楚,到底怎樣的產業可以設立?規模多大?並設立管理機制,否則很難控制往後的發展。1000406
公視暗時新聞2011-04-07
地方主導?  北二都..高反對性專區
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拍板定案,未來授權地方政府可以依法規劃性交易專區,但這項中央下放給地方的權力,地方首長都無意承接,五都中的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和台南市都明確表態反對在轄區內設性專區,新北市則表示,要經過仔細評估後才會有答案。
由於大法官的釋憲案,內政部推動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過去罰娼不罰嫖的規定將在11月失效,未來各地方政府可依法設置性交易專區。對於中央這項下放的權力,台北市和台中市都表態,不可能在轄區內設置性交易專區。
而南二都的高雄市和台南市,也持反對立場。
而新北市則認為還要經過詳細評估,曾經擔任警政署長、現任新北市副市長的侯友宜表示,設立性專區,警方在執法上的確便於管理,但事關重大,還是要經過全盤考量。
雖然中央下放權力給地方自行規劃性交易專區,但五都中就有四都反對,其他縣市首長,不分藍綠也幾乎都是相同態度,而民眾也不希望專區就設在自家附近,社會上對於開放性工作,還有高度爭議。
記者 綜合報導
中央社2011/4/7
林聰賢:宜縣不設性交易專區
宜蘭縣長林聰賢今天表示,宜蘭民風純樸,加上縣府當今要實施「創意」、「友善」與「低碳」的政策目標,宜蘭縣不會設性交易專區。
內政部將推動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過去「罰娼不罰嫖」,要改為性交易專區外「性交易雙方皆罰」。
林聰賢下午表示,宜蘭民風純樸,加上他上任後希望將宜蘭縣打造為具有創意、友善縣民與節能低碳3大特色的縣市,因此不會在縣內設性交易專區。
公視晚間新聞2011-04-07
荷蘭紅燈區:自然聚集 非政府劃設
打扮清涼的性工作者在櫥窗內搔首弄姿,等待客人上門,這裡是世界知名的荷蘭阿姆斯特丹"紅燈區",但所謂的紅燈區可不是性交易專區,它是業者自然聚集的結果,這裡的性產值,也只佔了全阿姆斯特丹的四分之一.
曾到多個國家考察性產業的日日春協會發現,性交易合法化的國家,鮮少採用專區的做法.政大教授王卓脩更指出,設置性交易專區,並沒有辦法把問題和疑慮降到最低.
王卓脩說,大多數民眾都直覺認為,有黃就會有黑,把治安變差和性交易直接劃上等號,這樣的思考太過簡化.
日日春和王卓脩都認為,台灣不妨比照先進國家例如澳洲,讓性交易全面合法化,但規定性工作者要進到社區前,必須先和居民溝通,居民不同意就不能設.但他們也承認,台灣國情不同,道德防線恐怕還是難以衝破.
林曉慧沈志明台北報導。
公視暗時新聞2011-04-07
地方設性交易專區 娼.嫖都不罰
今年11月性交易就要除罪化。行政院也要讓地方政府設性交易特定區域,性工作者要依法登記、申請執照。
爭議多時的性交易除罪化,行政院做出重大宣佈,通過「四原則、五配套」作為未來的管理原則,包括,適度開放、有效管理、維護人權、打擊犯罪;配套包括,性工作者須依法登記、申請執照、定期接受健康檢查、確保勞動權益及接受勞動檢查。行政院長吳敦義強調,這些方向都是參考民意的結果。
因為要管理要設專區,內政部也決定尊重地方自治精神,授權地方自訂。內政部強調,只有在專區內從事性交易才合法,專區外嚴禁性交易,否則都會受罰,而且性工作場所必須跟文教、宗教有適當距離。不過勵馨基金會批評,中央是把責任丟給地方。
紀惠容表示,反性剝削聯盟認為國家應該縮減性產業,不罰性工作者、但要罰買春者,而且要嚴懲仲介獲利的第三者。
由於大法官解釋「罰娼不罰嫖」違憲,法律將在今年11月失效。內政部預計五月底前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行政院審查,反性剝削聯盟也強調,在立法院審查時,他們也將提出民間版本。
台視新聞2011/4/7
性交易除罪化 娼嫖不罰可設專區
姚佳倩 報導
來看到比較爭議性的話題 性交易現在確定除罪化了!行政院昨天(4/6)通過「四原則、五配套」等成人性交易管理規定;未來地方政府可於特定區域,規畫性交易的合法場所,交易雙方都是合法的;不過在特定區域之外,都是違法要處罰 未來性交易專區的管理、規畫,都將授權地方政府處理
華視新聞2011/04/07
罰娼不罰嫖違憲 性產業將開放
台北市報導
爭議多時的性交易除罪化有重大發展,行政院宣佈,因為民國98年大法官曾經做過決議,社會秩序維護法中,有關性交易行為「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所以這項法令在今年116號即將失效,為了避免出現法律空窗期,政府將適度開放成人性產業,授權地方政府在商業區或遊憩用地規劃"性交易專區"
但是為了避免對民眾居住品質造成負面影響,必須距離文教跟宗教設施有一段適當距離,行政院長吳敦義已經指示內政部儘快修法,送到立法院審查,但預料應該會引發不少爭議。
中央社2011/04/06
罰娼也罰嫖 5月底前修法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6日電)社會秩序法「罰娼不罰嫖」相關規定今年11月失效,吳揆指示修法。內政部表示,擬修法為性交易雙方皆罰,並可能取消現行拘留規定,罰款則不至增加,草案將於5月底前送行政院。
「罰娼不罰嫖」規定遭大法官宣告違憲,內政部擬修法罰娼也罰嫖。內政部法規委員會參事劉文仕表示,娼嫖都罰符合平等原則,不過修法後應「不至於增加罰款」,且娼嫖罰則應一樣。
劉文仕表示,依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若違法得處拘留3日以下,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不過未來「取消拘留也是選項之一」,罰款則不至於增加。
內政部晚間表示,是否設性交易專區,地方政府可本於自治原則自行決定,至於目前各地方依據現有規定已合法存在的性交易場所,基於特定歷史背景因素考慮,地方政府也可允許其繼續營運。
劉文仕解釋,合法存在的性交易場所是指,目前有地方自治條例在規範的「合法妓女戶」,包括台南市、桃園縣、南投縣、台中市、宜蘭縣、台東縣、澎湖縣等7縣市。
劉文仕解釋,若合法妓女戶是處在地方政府設立性交易特區外,目前擬朝「原地原規模繼續營運」方向修法;而由於「妓女戶」一詞涉及歧視,內政部也擬在修法中修正。
至於在地方政府規範的性交易特區範圍內,劉文仕表示,內政部也擬修法規範,除依法登記、申請執照之性工作場所外,業者不得假藉其他名義,如指壓按摩休閒中心、理容院、KTV、咖啡廳、茶藝館、陪影館…等經營性交易,而性工作者個人也必須有「職業執照」。
劉文仕表示,內政部擬於5月底前完成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法,送行政院審查。
鉅亨網2011-04-07
性交易11月起除罪化設性交易特定區域 吳揆:非我拍板
兩岸網記者劉曉霞台北
兩岸網台北47日報導
性交易11月起除罪化,行政院推動讓地方政府設性交易特定區域,並讓性工作者依法登記和申請執照。行政院長吳敦義強調這非他拍板,是綜合各界意見。
吳敦義今天被問到當初拍板設利性交易特定區域,他解釋,這不叫拍板定案,這只是內政部人權促進委員會的會議結論,「不是我拍板,也不算拍板」。
吳敦義指出,因為大法官解釋罰娼不罰嫖,還有社會制序維護法規定是不符合平等的原則,到民國10011月法律就必需失去效用,所以內政部跟地方政府各界做長期評估和徵詢各方意見。
吳敦義說,民調也很明白顯示,第一是一定要管理的,第二贊同設專區,第三如果沒有管理不在專區內,在外面流竄的一定要嚴格加以取締,要罰就是既罰嫖也罰娼,來彰顯平等的原則。
吳敦義指出,另外對於有些因弱勢而進行性的工作,因此罰款不能太重,也不能對性工作者太大歧視,內政部提報民調、公聽會、座談的資料,他作為會議的召集人,「我問他們說,各位有沒有什麼意見,大家同意內政部那個研究報告,就是這個樣啊,不是我拍板,此乃數千年國內外都有的產業,不是我能拍板的。」
政府推動性交易除罪化,行政院通過「四原則、五配套」作為未來的管理原則,包括,適度開放、有效管理、維護人權、打擊犯罪;配套包括,性工作者須依法登記、申請執照、定期接受健康檢查、確保勞動權益及接受勞動檢查。(記者:劉曉霞)
蘋果日報20110408
無縣市願設紅燈區 政策沒效 來亂ㄟ
政院授權地方政府設性交易專區,但沒縣市要設。圖為桃園縣一處合法妓女戶。資料照片
性交易除罪、是否設專區爭議許久,有社團多次上街,為性工作者爭取權益。資料照片
【連線報導】為落實性交易除罪化,行政院將授權地方政府設性工作專區(俗稱紅燈區),但全台昨已有20個縣市表明反對設立,僅新北市和雲林縣未表態。內政部官員昨直言,若年底前新法上路後仍未有性工作專區,會依法對娼嫖一律開罰。政院設性工作專區政策形同空包彈,婦團怒批「政院偽善,沒有專區還要娼嫖都罰,等同全台禁娼」,違反性交易除罪化共識。
行政院前天拍板定案,授權地方政府設性工作專區,因大法官釋憲指《社會秩序維護法》有關性交易罰娼不罰嫖規定有違公平原則,該規定將於116日失效,修正草案須趕在此日之前上路。
專區外交易娼嫖都罰
據內政部規劃,未來專區內性交易場所、性工作者都須登記並取得執照,在專區外性交易,娼嫖統統都得罰。
內政部法規委員會參事兼執行祕書劉文仕表示,像我國這樣設計「還沒看到其他國家有類似作法」,荷蘭紅燈區專區內多數都是性工作場所、且對專區外性交易是否處罰也沒特別規定。新法上路之初,可能不會這麼快就有性工作專區,這段期間娼、嫖一律開罰,因嫖客成本提高,性交易會少很多。內政部也表示,現如果有縣市說要設,「反彈聲浪可能比國光石化還多」,中央只是先訂法源,就算無縣市願設,也會尊重地方意見。
《蘋果》昨詢問全台22個縣市首長,僅新北市和雲林縣未表態,其餘縣市均反對。台北市長郝龍斌昨說,北市地狹人稠,沒有適合地點,因此不做任何考量。高雄市長陳菊表示,性交易專區無論設在哪個行政區,民眾的接納度都不高。南投縣長李朝卿說,南投縣民風純樸,絕不會設紅燈區。台東縣長黃健庭甚至說,反對理由是因色情產業會污染環境。
社團:形同全台禁娼
雖雲林縣尚未決定,但縣長蘇治芬昨說,性產業一直存在,沒必要避談,但中央如沒配套,只是宣示性將權限下放給地方,縣市政府還是做不來。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則表示,須站在民眾安全與人權保障上,進行全盤思考,待評估後會再對民眾說明。
長期關懷性工作者權益的日日春關懷互助會祕書長王芳萍表示,因政院修法不負責任,將權責推給地方,才會造成20個縣市表態拒絕設立專區的情形,婦團希望除罪化,政院卻說就算沒有專區、還是要罰娼罰嫖,那就等同全台禁娼,簡直是偽善,為選舉考量做出的政策決定。
人權律師、九大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菊芳則表示,政府希望設專區讓性工作除罪化,但各縣市首長考量民意或選票,不會貿然設專區,現在20個縣市都拒絕設專區,等同讓這個修法形同空包彈,無法達成目標;如果真要達成除罪化,就應專區內外都是娼嫖皆不罰。
現代婦女基金會祕書長簡至潔表示,2009年大法官解釋就是認為只罰娼不罰嫖不公平,婦團多年努力爭取性交易除罪化,行政院設專區,專區外娼嫖都罰,違反大法官解釋及婦團共識。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講座教授何春蕤建議,各縣市性工作專區應就地合法化,不需另行設置,專區內外娼嫖都不應開罰。
「嫖妓不是殺人放火」
在雜誌社工作的民眾王先生痛批行政院不負責任,「沒有地方政府敢玩啦!設專區根本是看得到吃不到,虛應故事而已。」
從事金融服務業的嫖客陳先生說:「為什麼做同一件事,在專區內合法、專區外卻非法,嫖妓又不是殺人放火,工作苦悶需發洩,不是每個人都像總統馬英九跑跑步、沖個冷水澡就可解決。」
《蘋果》昨語音民調顯示,有53.23%受訪者反對設立性交易專區,認為會敗壞風氣,擔心治安;但有37.81%民眾支持設立,認為可促進經濟。
婦團表示,粗估台灣性產業產值至少上兆元,性產業不僅性交易、還有媒介、廣告等相關利益龐大。警政署統計全台合法公娼,包括台中市、桃園縣、宜蘭縣、澎湖縣及台南市等5縣市,共11家、45名合法娼妓。警政署昨表示,性交易專區常衍生人口販賣、組織犯罪等問題,將視各地專區規劃擬定對策。
性交易專區規劃
◎地方政府可在都市計劃區或非都市土地的遊憩用地(如鄉鎮市的旅館、飯店用地)設立性工作專區。
◎性工作者須登記並申請執業執照,專區內性交易場所也須申請許可執照。性交易必須在合法專區、合法場所及由有執照性工作者進行,3要件同時符合時,娼嫖才可免罰;專區以外的性交易,娼嫖都罰。
◎性工作者不得刊登廣告,也不得於公共場所拉客。
◎課稅問題將依未來各地自治條例規定,若當地將性工作設為營業項目,就得課稅。
◎由於大法官釋憲後,「罰娼不罰嫖」今年116日失效,修正草案須趕在此日前上路,內政部規劃下月底前將草案送往行政院審議,行政院核准後經立院三讀生效。
資料來源:內政部
設置性交易專區 各縣市意向
◎反對:
˙基隆市:沒這樣環境,找不到適宜地點。
˙台北市:沒適合地點、不作任何考量。
˙桃園縣:沒必要。
˙新竹縣:民風純樸。
˙新竹市:看不出迫切性。
˙苗栗縣:沒必要。
˙台中市:無設置地區與條件。
˙彰化縣:傾向不設紅燈區。
˙南投縣:民風純樸。
˙嘉義市:民風純樸。
˙嘉義縣:民風純樸。
˙台南市:沒必要。
˙高雄市:民意沒共識。
˙屏東縣:沒設置計劃。
˙宜蘭縣:民風純樸。
˙花蓮縣:與政策不符。
˙台東縣:色情產業會污染環境。
˙金門縣:縣民不可能支持。
˙澎湖縣:民風純樸。
˙連江縣:從未考慮。
◎尚未表態:
˙新北市:須以民眾安全與人權保障全盤思考。
˙雲林縣:性產業沒必要避談。
資料來源:各縣市政府
蘋果日報20110408
《蘋果》民調 為性交易除罪化,將由各地方政府設性交易專區,你支持你所在的地方政府這樣做嗎?
不支持,敗壞風氣,擔心治安53.23%
支持,性交易專區有存在必要,可促進經濟37.81%
不知道/沒意見8.96%
成功樣本:402
調查日期:47
調查方式:電腦語音輔助訪問
抽樣方式:以全國住宅電話為抽樣母體編冊隨機抽樣
調查機構:《蘋果日報》
蘋果日報20110408
專區外性交易 「警察抓不到」
性交易除罪化,嫖娼大多數贊成,但要遷到專區進行性交易,大家卻有不同意見。現年25歲的「飯局妹」咪咪說,對專區的印象就是萬華的寶斗里或私娼寮,且裡面執業的是一些站壁流鶯或公娼。
媽媽桑憂黑白道介入
咪咪說:「我可是高級飯局小姐,我的客人也不會去專區吧!」記者問法案若通過,將來男女不在專區內交易就得受罰?她反譏:「我們跟客人去賓館就像男女朋友,警察抓不到,也很難抓吧!」
基隆市「鐵枝路」私娼寮媽媽桑A子向記者說:「那些說什麼不罰娼、還有什麼專區的,根本不會光臨查某間(台語,指妓女戶)的高尚人!哪有客人可能明目張膽逛查某間?」她認為設專區,反而讓警察、黑白兩道介入「集中管理」。她還說,做色情業雖不偷不搶,但也不是光采的事,「要是有能力轉業,那會有歹命女子前仆後繼做這行?」
嫖客:遠水難救近火
有嫖客抱怨,設性交易專區很不方便,新店小陳說:「我找小姐難道要坐火車?遠水救不了近火,等我到了,火也早熄了。」三重阿尼也表示:「現在流行在網路吃魚喝茶找援妹,警察也拿我沒轍,炒這個專區很無聊。」
專案組
台灣立報2011-4-07
限縮性產業 無助性工作者
作者:史倩玲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行政院長吳敦義6日表示,對於成人性交易,政府將以「適度開放、有效管理、維護人權、打擊犯罪」做為未來的管理原則。不過,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秘書長王芳萍指出,性產業政策仍以限縮為主,無助弱勢的性工作者。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在民國98116日作成釋字第666號解釋,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有關性交易行為「罰娼不罰嫖」規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因此這條規定將於民國100116日失效。
吳敦義在6日的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會議中聽取內政部簡報,並確認性產業管理原則。
專區之外 娼嫖皆罰
吳敦義指出,性交易行為若變成無法可管,對於社會影響重大。因此內政部會著手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並於近期內研擬相關修正條文,送交行政院審議,以避免出現法律空窗期。
內政部也指出,行政院人權小組經討論後決定,地方政府可以依照自治原則,在都市計畫商業區或非都市土地之遊憩用地範圍內,規劃性工作者得從事性交易的特定區域。但為避免對民眾居住生活品質造成負面影響,性工作場所必須距離文教、宗教設施適當距離。
另外,目前各地方依據現有規定已經存在的性交易場所,基於特定歷史背景因素考慮,地方政府可允許其繼續營運。內政部表示,凡是在地方政府所規劃的特定區域內,性工作者可依法提出申請登記;但是在前述區域外,則一律禁止從事性交易行為,其違反者,性交易雙方無論娼嫖皆罰。
內政部也表示,為了避免業者鑽法律漏洞,除了依法登記、申請執照之性工作場所外,業者不得假藉其他名義,如指壓按摩休閒中心、理容院、KTV、咖啡廳、茶藝館、陪影館等經營性交易。同時,性交易者不得刊登廣告,也不得於公共場所拉客。
內政部還表示,政府未來將積極提供性工作者相關協助,使其擁有其他工作技能,無須再以性交易作為謀生手段。對於生活有困難而且有就業意願者,政府將依其申請,輔導轉業或推薦介紹參加職業訓練。
性產業專區地方自決
雖然政府表示,地方政府可以自主決定性產業專區是否設立,但高雄市與台北市都在7日回應,不設性交易專區。未來如果其他縣市跟進,性產業專區的成立更是難上加難。
王芳萍認為,政府雖然說要適度開放性產業,但實際上卻仍是嚴格管制。從已經公佈的政策來看,等於娼嫖皆罰,性工作者只能在一個很難設立的專區,設下重重的執照限制下,才能合法營運。這樣的情況等於回到原點,弱勢的性工作者仍被排除在重重限制外,無法保障弱勢的性工作者。
王芳萍表示,對性工作者唯一的保障方式就是全面開放,政府可以依階段進行。但以現在政策下的各種限制,只有資本最大的娼館、酒店才能生存,根本是加重性工作者的階級歧視。
王芳萍認為,地點問題根本是個假問題,當所有人都認為娼館不能在我家後院時,就代表地方政府不願設置專區,娼館等於回到從前的非法時代。
政府應正視貧窮問題
王芳萍表示,從政府表面開放,但實質限縮的性產業政策來看,政府根本不願意正面面對性產業以及貧窮問題。
王芳萍舉例,不少性工作者其實是遭遇921震災以及莫拉克風災的災民,甚至還有負擔3個精神疾病家人生活的性工作者。這些人因為遭遇巨變或是貧窮,一般工作所得根本無法負擔,因此需要以性工作轉取金錢。政府不能無視這些極度弱勢的人,要這些性工作者去做一個月賺2萬多的薪水,然後要她們去負擔數百萬的債務或是經濟需求。
當政府不願意去面對貧窮、加強社會福利,又極度限縮性產業,王芳萍認為,這等於讓經濟弱勢的性工作者,只能回頭去找黑道等有勢力的掮客尋求保護,讓性產業地下化的情況更為嚴重,讓性工作者回到從前被嚴重剝削的情況。
蘋果日報20110408
蘋論:山頂洞人要設紅燈區
最近兩個有關色情的新聞再度引發議論:社會色情行業的氾濫與犯罪,以及內政部把設性交易專區(紅燈區)的權力下放到地方政府,遭婦團批評為推卸責任。
推給地方注定失敗
這兩件事其實不是新聞,而是舊聞,好幾千年的舊聞。事實上不只是台灣的舊聞,也是全世界的舊聞。全球各國的古今政府都在這個問題上輾轉反側,進退失據,永遠在開放、禁止和管制之間罣礙顛倒,無所適從。原因是色情的性產業是人類最古老的行業,深深嵌進每個人生命繁殖與性快感的基因密碼裡。這麼固執的「生物本能」或「人性」,國家的權力再大,也難以撼動,何況國家的領導階層在權力的輻射下,比平民百姓更為淫蕩好色。
色情業大盛於1970年代之後。避孕手段的便利化引爆了性革命,女性主義的普及讓女人獲得經濟的來源進而形成自我意識的獨立,其反映在性方面就是女性的情慾獨立。稍後,電腦的個人化與互聯網,隱藏了成千上萬的色情資訊,使吃了過多含生長激素食品的兒少快速發育,並在網路色情的召喚下,只需按圖索「妓」,立馬就有援交妹出現,於是早熟的少年郎爭先恐後進入性交的快感世界。以前解甲歸田的壯年及老年人也在威而鋼的發明後重返戰場。
網路性交易的普及與便利,使得腦袋還在想效法一個世紀之前荷蘭設「紅燈區」的山頂洞人公務員們,顯得十分愚蠢和落後。「紅燈區」?對年輕人就像要學算盤一樣匪夷所思,啼笑皆非。
內政部的這個由「地方政府設專區」的推責構想注定失敗,因為:地方首長有選舉壓力,誰都不敢得罪反對設專區的選民。即使有不少男人會去嫖妓,他們還是堅決反對設在他們家附近。內政部建議修法,專區內娼嫖都不罰,可是專區外娼嫖都罰。這種想法既倒退偽善又無聊至極,讓檢警扮演民眾貞操帶的角色,情何以堪?況且,透過網路援交,怎麼抓?還可能涉嫌傷害人權及違憲。
專區外變狂歡樂園
最後的結果是:若有地方願設專區,年華老去的性工作者只好去專區工作,而外勞、貧窮的男人才會去專區發洩。專區以外的廣大世界,就是具有性交易優勢族群的狂歡樂園。政府怎麼辦呢?很簡單,就是不管,只管有販賣人口、販毒、暴力、詐欺、破壞社會秩序等違反《刑法》的罪行。至於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