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日 星期二

性工作者需取得配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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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3 23:56:02 人氣(1,559) | 回應(0) | 推薦(0) | 收藏(0) 上一篇 | 下一篇
性工作者

內政部研擬「成人性交易管理法」草案

性工作者應該組成職業工會,加入勞保

雖然將來消基會或許會接到嫖客的投訴說
某工作者服務不佳。
但科技情趣產品日新月異,越來越厲害,
性工作者將來若65歲時,
還可以向勞保局請領老年給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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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工作者需取得配偶同意 

 

朝野反應不一

更新日期:2010/02/02 11:45 王韋婷
    為了讓性工作者除罪化,內政部研擬「成人性交易管法」草案,規定有配偶的成人性工作者,事前必須取得配偶同意,否則難逃刑法「通姦罪」的罪名。對此,朝野立委看法不一,有人認同這樣的做法,也有立委認為既然要除罪化,又為何要配偶同意。
政部研擬「成人性交易管理法」草案,規定已婚的成人性工作者,在從事性工作前必須取得配偶同意;若是配偶不同易,性工作者還是難逃刑法「通姦罪」的罪名。
    國民黨立委鄭麗文質疑,草案制定者到底瞭不瞭解性工作的生態,既然都要除罪化,為何還要配偶同意,是否抵觸通姦罪,她認為應該要切割處理。鄭麗文說:『(原音)它既然已經除罪化,那麼為什麼這個行業,好像沒有其他行業需要配偶同意,為什麼這個行業需要嗎?好像也不符合這個行業的生態,他們所考慮的問題、擔心的在這個上面也不成立。』
    同黨立委紀國棟則表示,他認同草案的內容,如果性工作者擔心配偶不同意,那就不要結婚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批評,內政部打算為通姦罪解套,如果性工作是合法的,那麼國家就應該予以保障,而不是由配偶同意。她說:『(原音)如果它是一個工作的話,國家就應該保障這個女人的工作權利,不應該是由先生做同意的動作,你去做通姦除罪修法,另外一個就是說其實即使先生同意,這個同意書是不是有效?在我們民法裡面是違反善良風俗,其實這個同意書也是無效的。
    民進黨立委蔡煌瑯認為這種規定不合情理,也表達不認同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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