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5日 星期三

市民有冤屈 訴願還公道 1999-05-23


市民有冤屈 訴願還公道
馬英九表示市府應嚴格執法 市民更不要讓權利睡著了
【記者董智森/台北報導】台北市長馬英九昨天說,政府的存在,就是有法就要執法,而市民更不要讓自己權利睡著了,他是學法的市長,一定會徹底執法。

馬英九昨天參加行政法學會主辦的行政救濟法研討會及市府訴願會主辦的市民權利宣導座談會,他指出,市府去年及今年兩度修正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行政法院組織法目前雖尚未實施,但新的行政訴訟法已對行政部門造成巨大衝擊,新法通過後,訴願只有一級,市府訴願會成為行政權自我反省的最後防線。馬英九說,市府已調整訴願會,希望能以準司法機關形態運作目前市府訴願會有三個特點,一是設立訴願審理庭,訴願人可申請閱卷,到場陳述及進行言詞辯護;二是委員除主委由市長任命外,其餘都是法學專業人士,沒任何行政人員兼任,使審議過程更公正客觀;三是訴願結果有些令行政部門困擾,但也有助於糾正行政部門長年的怠惰及濫權。

馬英九說,政府不能靠訴願會把關,應要求公務人員依法行政,這是基本要求公娼管理辦法、重大違規停車退費、辦理公共工程拆遷補償等,都是彰顯依法行政決心的事件雖可能會有抗爭或付出代價,但只有依法行政,才是完成政府現代化的工程。
馬英九在市民權利宣導座談會中,也提醒市民別讓自己權利睡著了。這場座談會有兩百餘名市民參加,由大法官孫森焱主講民法債權編修正後對合會的規定,以及公平會副主委劉宗榮主講定型化契約。
1999-05-23/聯合報/20/綜合新聞聚光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