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6日 星期四

塑化劑案 糾正政院等3機關

2011-10-06 新聞速報 【中央社】
 監委程仁宏今天說,,主管機關漠視外界「強化食品添加物源頭管理」呼聲,沒有積極作為,導致塑化劑案,食品業產值損失新台幣114億元,重創國家形象,監院已通過糾正。

 監察院查「塑化劑案」,已通過糾正行政院、衛生署、環境保護署。提案監委程仁宏、楊美鈴、劉玉山今天召開記者會,除了要求獎勵衛生署楊姓技正等勇於任事公務員,並要求議處相關失職人員。

 程仁宏說,查案監委3次小組會議討論,決定不提彈劾,因為此案是衛生署楊姓技正揭發,且由衛生署主動公布,而非外部踢爆,若彈劾,可能會導致行政機關以後不讓家醜外揚的不良作用;再者,塑化劑案後續處理,沒有不當延誤;此外,調查雖發現執行面缺失,但因人員頻繁更迭,很難完全歸咎某人責任。

 不過,他也指出,監院點出缺失,要求主管機關2個月內改善,若不改善,將動用質問權,質問再沒效果,「當然就一起算總帳」、「將對最高行政首長提出彈劾」。

 程仁宏指出,監委調查發現,衛生署漠視外界「強化食品添加物源頭管理」呼聲,沒有具體積極作為;行政院罔顧監院多次糾正衛生署,長期輕忽食品安全衛生業務,導致其面臨人力欠缺、預算短絀、法令不嚴及執行不力等困境。

 他並出示一張由行政院衛生署所發出賓漢公司起雲劑的許可證,指出衛生署對食品添加物採書面審查,而沒有實際抽驗,這張許可證是民國67年9月14日發的,時間到了就持續展延,同樣採書面審查,許可證效期從67年一直到今年,持續有效。

 他說,有些業者聲稱自己也是受害者,他原本不諒解這種說法,但看到這張許可證後,深覺「對於不肖業者,許可證等於是官方幫他背書,難怪有廠商跳出來喊冤說自己是受害者」,衛生署給了不肖業者可乘之機。

 劉玉山指出,依規定,塑化劑等毒性物質如果要賣給下游,販售前要向地方政府報備,每年也要定期報備上年度販售紀錄,採雙重報備,但調查發現,多家公司沒有依規定申報,甚至虛偽隱匿,管理鬆散。

 劉玉山表示,政府對於第四類毒化物管制寬鬆,實質管制措施不足,人力經費困窘,管理人力僅3.5人,年預算1131萬元,但全國列管毒化物運作廠卻有5235廠,行政管制措施失靈,亟待檢討改進。10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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